第一条 城镇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配备消防通讯装备。为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适应现代灭火战术、技术的要求,
本着科学化、系统化和技术先进、配备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有线通讯装备的配备,以集中接警与责任区中队监听相结合为原则,
并能同时受理同一市话局用户呼入的两起火警信号。
第三条 无线通讯装备的配备,以独立城镇为基础,按三级网络配备为原则。
一级网即管区复盖网,由基地台、固定台、车载台组成;
二级网即火场指挥网,由便携台或袖珍台组成;
三级网即灭火战斗网,由中队内用袖珍台或头盔台组成。
第四条 计算机通讯装备的配备,根据各地消防灭火作战实际需要,按照第
十一条功能要求配备。
第五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其它消防队伍的通讯装备的配备,可
参考本标准实施。
第六条 指挥中心、调度室、通讯指挥消防车的装备配备标准另订。表一中
所列出的只是必配的主要装备。
第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的消防通讯装备的配备应自成独立完整系统。其配备
项目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
│系│ \队 │ 城市 │ 镇县城 │ 工矿区 │
│统│ 数 \别 │ │ │ │
│ │ 名\ 量 │ │ │ │
│ │ 称\ ├────┬────┬────┬────────┼────────┼────────┤
│ │ │ 直辖市 │消防支队│消防大队│ 消防中队 │ 镇县城中队 │ 工矿区中队 │
│ │ │消防总队│ │ │ │ │ │
│ │ ├─┬──┼─┬──┼─┬──┼─┬──┬─┬─┼─┬──┬─┬─┼─┬──┬─┬─┤
│ │ │指│通讯│指│通讯│指│通讯│通│通讯│灭│战│通│通讯│灭│汲│通│通讯│灭│战│
│ │ │挥│指挥│挥│指挥│挥│指挥│讯│指挥│火│斗│讯│指挥│火│斗│讯│指挥│火│斗│
│ │ │中│消防│中│消防│中│消防│室│常防│消│班│室│消防│消│研│室│消防│消│班│
│ │ │心│ 车 │心│ 车 │心│ 车 │ │ 车 │防│ │ │ 车 │防│ │ │ 车 │防│ │
│ │ │ │ │ │ │ │ │ │ │车│ │ │ │车│ │ │ │车│ │
├─┼─────┬───┼─┼──┼─┼──┼─┼──┼─┼──┼─┼─┼─┼──┼─┼─┼─┼──┼─┼─┤
│有│119火警线 │对/局│2 │ │2 │ │2 │ │1 │ │ │ │2 │ │ │ │2 │ │ │ │
│线├─────┼───┼─┴──┴─┴──┴─┴──┴─┴──┴─┴─┴─┴──┴─┴─┴─┴──┴─┴─┤
│通│报警专用线│ 对 │ 重点保护单位各一套 │
│迅├─────┼───┼─┬──┬─┬──┬─┬──┬─┬──┬─┬─┬─┬──┬─┬─┬─┬──┬─┬─┤
│系│火警调度 │ 对 │2n│ │2n│ │2n│ │2 │ │ │ │1 │ │ │ │1 │ │ │ │
│统│专用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火警综合 │ 台 │1 │ │1 │ │1 │ │1 │ │ │ │1 │ │ │ │1 │ │ │ │
│ │调度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普通电话线│ 对 │3 │ │2 │ │2 │ │ │ │ │ │ │ │ │ │ │ │ │ │
├─┼─────┼───┼─┼──┼─┼──┼─┼──┼─┼──┼─┼─┼─┼──┼─┼─┼─┼──┼─┼─┤
│无│有无线汇接│ 台 │1 │ │1 │ │1 │ │ │ │ │ │ │ │ │ │ │ │ │ │
│线│设备 │ │ │ │ │ │ │ │ │ │ │ │ │ │ │ │ │ │ │ │
│通├─────┼───┼─┼──┼─┼──┼─┼──┼─┼──┼─┼─┼─┼──┼─┼─┼─┼──┼─┼─┤
│讯│基地台 │ 台 │2 │ │2 │ │2 │ │ │ │ │ │ │ │ │ │ │ │ │ │
│系├─────┼───┼─┼──┼─┼──┼─┼──┼─┼──┼─┼─┼─┼──┼─┼─┼─┼──┼─┼─┤
│统│中队固定台│ 台 │ │ │ │ │ │ │1 │ │ │ │1 │ │ │ │1 │ │ │ │
│ ├─────┼───┼─┼──┼─┼──┼─┼──┼─┼──┼─┼─┼─┼──┼─┼─┼─┼──┼─┼─┤
│ │车载台 │ 台 │ │2 │ │2 │ │2 │ │1 │ │ │ │1 │ │ │ │1 │ │ │
│ ├─────┼───┼─┼──┼─┼──┼─┼──┼─┼──┼─┼─┼─┼──┼─┼─┼─┼──┼─┼─┤
│ │便携台或 │ 台 │ │5 │ │5 │ │5 │ │2 │1 │ │ │2 │1 │ │ │2 │1 │ │
│ │袖珍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袖珍台或 │ 台 │ │ │ │ │ │ │ │1 │ │3 │ │1 │ │3 │ │1 │ │3 │
│ │头盔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图│真迹传真机│ 台 │1 │1 │1 │1 │1 │1 │ │ │ │ │ │ │ │ │ │ │ │ │
│ ├─────┼───┼─┼──┼─┼──┼─┼──┼─┼──┼─┼─┼─┼──┼─┼─┼─┼──┼─┼─┤
│像│火场电视 │ 套 │ │1 │ │1 │ │1 │ │ │ │ │ │ │ │ │ │ │ │ │
├─┼─────┼───┼─┼──┼─┼──┼─┼──┼─┼──┼─┼─┼─┼──┼─┼─┼─┼──┼─┼─┤
│计│计算机 │ 台 │2 │ │2 │ │2 │ │ │ │ │ │ │ │ │ │ │ │ │ │
│算├─────┼───┼─┼──┼─┼──┼─┼──┼─┼──┼─┼─┼─┼──┼─┼─┼─┼──┼─┼─┤
│机│地理位置 │ 个 │1 │ │1 │ │1 │ │ │ │ │ │ │ │ │ │ │ │ │ │
│系│显示盘 │ │ │ │ │ │ │ │ │ │ │ │ │ │ │ │ │ │ │ │
│统├─────┼───┼─┼──┼─┼──┼─┼──┼─┼──┼─┼─┼─┼──┼─┼─┼─┼──┼─┼─┤
│ │作战实力 │ 个 │1 │ │1 │ │1 │ │ │ │ │ │ │ │ │ │ │ │ │ │
│ │显示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消防信息 │ 个 │1 │ │1 │ │1 │ │ │ │ │ │ │ │ │ │ │ │ │ │
│ │检索装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队终端 │ 套 │ │ │ │ │ │ │1 │ │ │ │ │ │ │ │ │ │ │ │
│ ├─────┼───┼─┼──┼─┼──┼─┼──┼─┼──┼─┼─┼─┼──┼─┼─┼─┼──┼─┼─┤
│ │车载终端 │ 套 │ │1 │ │1 │ │1 │ │ │ │ │ │ │ │ │ │ │ │ │
└─┴─────┴───┴─┴──┴─┴──┴─┴──┴─┴──┴─┴─┴─┴──┴─┴─┴─┴──┴─┴─┘
注:1.中队级119火警线配备数为中队所在话局应配数;
2.n为中队数;
3.普通电话线数量只指进调度台的数量。
第八条 火警调度台技术要求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火警调度台技术要求
┌──┬─────┬─────────────────┐
│序号│项目 │技术要求 │
├──┼─────┼─────────────────┤
│1 │调度方式 │有线调度 │
│ │ ├─────────────────┤
│ │ │无线调度 │
│ │ ├─────────────────┤
│ │ │计算机调度 │
├──┼─────┼─────────────────┤
│2 │门数 │4、8、16、50、100、200 │
├──┼─────┼─────────────────┤
│3 │火警呼入时│连续振铃,灯光显示局号 焰 │
├──┼─────┼─────────────────┤
│4 │录音 │自动记录两路火警信号 │
├──┼─────┼─────────────────┤
│5 │计时 │自动显示接警,调车或出动时间 │
├──┼─────┼─────────────────┤
│6 │打印 │自动打印接警调车出动时间和其它内容│
├──┼─────┼─────────────────┤
│7 │风速 │数显0-35米/秒(0-11) │
├──┼─────┼─────────────────┤
│8 │风向 │指示八个方位向风 │
├──┼─────┼─────────────────┤
│9 │实力 │随时显示全队实力状况 │
├──┼─────┼─────────────────┤
│10 │联动控制 │自动控制10个以上的控制点 │
├──┼─────┼─────────────────┤
│11 │供电 │交流220V +10% -15%,直流24V 12V 5V│
├──┼─────┼─────────────────┤
│12 │故障 │具有过流、过压故障装置及报警装置 │
└──┴─────┴─────────────────┘
第九条 无线通讯设备的配备技术要求应符合表三的规定。
┌────┬─────┬────┬────┐
│要\网 │一级网 │二级网 │三级网 │
│\求\络│ │ │ │
│项目 │ │ │ │
├────┼─────┼────┼────┤
│工作方式│异频双工 │单频双工│单频单工│
├────┼─────┼────┼────┤
│发射功率│10--25W │1-3W │0.1-1.0W│
├────┼─────┼────┼────┤
│工作波段│VHF,UHF │VHF,UHF │VHF,UHF │
├────┼─────┼────┼────┤
│波道数 │≥3 │≥3 │10 │
├────┼─────┼────┼────┤
│天线形式│全向、定向│全向 │全向 │
├────┼─────┴────┴────┤
│整机性能│1、应符合国产八零系列电台标准,│
│ 及│并应具有防雨、防震、抗干扰强、│
│频率要求│可靠性好等性能 │
│ │2、使用的频率应符合公安部频率 │
│ │管理的要求 │
└────┴───────────────┘
第十条 图像传输设备的配备技术要求应符合表四的规定。
┌──────────────┬────────────┐
│有无线真迹传真机 │火场电视 │
├────┬─────────┼────┬──┬────┤
│ 速度│传B4幅面(1.5分钟 │传输 │直传│>0.2km │
│ \ │打开静噪时,4#字十│ ├──┼────┤
│质量 │可懂度为100% │距离 │中断│≥25km │
├────┼─────────┼────┼──┴────┤
│占用频带│≤5KC │监视器 │彩色 │
├────┼─────────┼────┼───────┤
│结构 │收发合一 │工作信道│不少于两路 │
├────┼─────────┼────┼───────┤
│上纸 │半自动或自动 │录像 │不少于一路 │
└────┴─────────┴────┴───────┘
第十条 图像传输设备的配备技术要求应符合表四的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系统设备的功能要求如下:
1、接警后,经人机对话在20--40秒内,计算机应完成如下任务:
a、自动显示着火目标、水源、出动中队及三个邻近中队的地理位置;
b、自动显示消防实力;
c、根据消防灭火的有关数据,选择确定最佳灭火作战方案;
d、启动外设,选派出动中队和增援中队,启动相应的远程终端,打印出车
单。
2、计算机应能贮存、检索消防队管辖范围内各保护单位的灭火作战计划、
街道名称、水源设施、化学危险物品等有关资料。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黑龙江、广东、四川、江苏、甘・肃、辽宁、
上海等省(市)课题组,武警学院消防教研室、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参加调研
编制工作,由沈阳消防科研所起草。
本标准首次提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条主要是提出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依据,以及该标准的制定原则
和编写方法。
1、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和简要过程:
消防通讯装备是城镇火灾报警、受理火警、调度指挥灭火力量、把火灾损失
降到最低限度的必需装备。在美、日、英、法等经济发达国家,现代电子通讯产
品和技术已在消防通讯设备中得到广泛地应用,已建立起多功能、多渠道、四通
八达的以计算机为中心的通讯指挥调度系统。而我国城镇消防通讯装备少、质量
差、技术落后、品种杂而不成系统。这种落后局面很难适应目前保卫四化和灭火
作战的需要,更谈不上对付未来大型恶性火灾和特种条件下的灭火作战的需要。
一九八三年,公安部为了尽快改变消防通讯落后的状态,把“城镇消防通讯
装备配备标准的研究”这一课题列为部《一九八三年消防科学技术发展计划》中
的重点课题。其目的就是尽可能系统地、成套地使用技术先进的通讯设备,促进
我国城镇消防通讯调度指挥装备更新换代,实现消防通讯装备的系统化、科学化
和现代化,逐步实现赵总理提出的全国技术进步的总目标,争取在本世纪末达到
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七十年代或八十年代初的水平,确保四化建设之需要。
我们城镇《消防通讯装备配备标准的研究》课题组,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
工作,搜集研究了国外经济发达国家消防通讯系统的有关资料,调查分析了国内
消防通讯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初步摸清了电子工业部、邮电部的现有装备水平
及“六五”、“七五”规划中通讯设备的发展情况;综合归纳了七个省市课题组
的调查材料,并在沈阳消防科研所数年科研成果及公安部消防科学技术发展计划
的基础上编写了该标准的《编制方案》。此后,按照公安部七局先后召开的三次
协调会纪要的要求,及七局有关领导的多次指示精神,于一九八四年四月中旬开
始编写《城镇消防通讯装备配备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城镇消防通讯装备配
备标准编制说明》的征求意见稿。
一九八四年七月,向全国三十多个有关单位发出了征求意见稿,初步收集了
近三十条修改意见,又经修改,完成送审稿。于一九八五年八月六日至八日由公
安部七局主持在山西省忻州市召开的审定会上,对送审稿又进行了详细讨论和审
定,再经修改后形成了该标准的报批稿。
2、本标准制定的原则和编写方法:
①本标准编制的原则是:在充分调研国内外消防通讯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我
国国情和未来灭火战术技术之需要,本着装备配备科学化、系统化、技术先进合
理的原则制定出本标准。
②本标准编制的方法:
由于我国的消防体制与国外情况不尽相同,而国外又无此类“消防通讯装备
配备标准”可资借鉴;另外装备配备标准又不同于产品的技术标准,因此只能依
靠大量地调查、多方面地搜集有关资料、建议、意见,逐步集中正确合理的因素,
使之日臻完善的办法来进行。
在编写本标准的过程中,我们主要参考了:
a、“标准化工作守则、编写标准的一般规定”一国家标准局文件GB1.1-81
b、“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及编制说明一公安部、城乡建
设环境保护部GNJI-82
c、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及其编制说明一沈阳消防科
学研究所1984.4.1
d、“西德火灾调度指挥系统”一沈阳消防科研所资料室
e、“日本消防通讯调度系统”一沈阳消防科研研资料室
f、“美、英、加拿大消防通讯系统”一沈阳消防科研所
g、“大连消防通讯调度指挥系统的论证报告”一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通讯
室83.5
h、“日本消防”一赴日消防参观考察纪要汇编一七局情报室8l.4
i、广东、黑龙江、四川、甘肃、江苏、辽宁、上海等省市调查报告84.2
j、黑龙江、辽宁、四川、福建、北京、上海等地实地调查材料83,4-84.4
k、81、82年火灾年报,83、84年部分重大火灾案例一公安部六局
L、广东、北京、山东、天津、陕西、河南、江苏、辽宁、四川、福建及武
警技术学院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84.10
M、1985.8.6-1985.8.8审定会代表们的修改意见
第二条 本条主要规定了消防有线通讯装备配备的一般原则。
a、有线通讯装备的配备是以城镇范围内由消防指挥中心或调度室受理火警
的称为“集中接警”、由责任区消防中队受理火警的称为“分散接警”。
由于历史上原因及公安部对有线通讯体制还没有统一规定,从而多年来形成
了我国南方城镇多以集中接警为主、北方城镇多以分散接警为主的格局。我们参
考了国际上的经验,考虑了我国目前的邮电线路情况,认为:
“集中接警”有其便于实现消防通讯现代化、节省设备、受警迅速、易于掌
握火情、便于调集出动和增援力量的优点;但因出现两次传警,势必延误一定的
出动时间。当自动化程度还不高的现阶段,情况更是如此。
“分散接警”由于责任中队管区面积小,指战员对地理情况较熟,致使接警
更迅速,判断更易准确无误,使出动更快更准确。但是,不宜于实现自动化:设
备分散,造价势必提高。
综合上述利弊以及实践证明,消防有线通讯体制采用“集中接警与责任中队
监听相结合”的接警方式是可行的,也是先进的。它的优点在于可避免二次传警,
争取出动时间,有利于采用现代化设备向集中调度过渡,也有利于避免人为和设
备原因所造成的失误。
b、另外,考虑到由于四化建设的发展,同一话局内同时发生火灾次数相应
有所增加。仅据黑龙江省不完全统计,1978-1983年间在同一话局同时发生两起
火警的情况为:齐齐哈尔二分局两次,勃利县话局十九次,双城县话局五次,鸡
西市有一次同时发生三起火警。其它省市也有类似情况。有鉴于此,我们提出了
有线通讯装备的配备应能同时受理同一市话局发生的两起火警为原则。
第三条 关于无线通讯装备的配备原则。在消防通讯系统中,无线通讯是很
重要的,它承担了移动通讯中调集灭火力量,指挥火场战斗,不间断地传达战斗
命令,随时反映火场情况的重要任务,它对于灭火战斗的成败影响极大。因此,
本标准中对无线通讯装备的配备原则做了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可以据此规定,
由各单位根据本地情况灵活地选取相应的通讯设备。而具体设备的型号、厂家等
没有限定,这主要考虑到我国地大,城市特点不一,经费来源分散,加之电子技
术日新月异地发展,新产品不断涌现,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城镇管区覆盖网,即“一级网”。该网是以调度室基地台为中心,由基
地台、通讯指挥消防车车载台、固定台组成,是以适应平原丘陵地带通讯半径不
小于30-50km的独立城镇为原则。该条主要是为各地消防指挥部选择基地电台的
功率、架设天线的高度和形式提供原则依据。
至于高寒、森林、山区、远郊区及市---县的通讯则需采取特殊措施解决,
如定向通讯、中转接力通讯或增加无线塔高度,使用全向高增益无线等。
关于火场指挥网,即“二级网”。它是火场指挥员、参谋人员及各参战中队
队长间的通讯网。该网于火场内,其特点是范围不大而背景噪声大,环境复杂,
条件恶劣。因此,要求电台体积小、抗干扰性能好、操作简便、通讯半径不小于
2Km。
关于灭火战斗网,即“三级网”。本项规定,出发点是为组成每个参战中队
内的中队长与属员间、司机与水枪手间的通讯网。该网的活动范围更小,环境更
恶劣。通讯半径不小于0.5km即可。该网的特点是,由于水枪手是灭火作战的主
力军,通讯设备工作时尽量不束缚其双手,因此规定采用收发自动转换的特殊电
台----头盔台或袖珍台才能满足该网的要求。
第四条 由于有、无线通讯和图像通讯设备具有用途广、易于操作、容易推
广的特点,是消防通讯的基础设备,并已在消防部门大量使用。因此,把尽量完
善有、无线通讯和图像通讯作为当前消防通讯设备配备的重点。
鉴于计算机在我国消防中的应用,尚处于科研和典型实验阶段,其次计算机
的优越性只能在情况复杂、信息量过多功情况下才能得到较充分地发挥。
另外,计算机投入使用前,有大量具体事情要准备,同时还需要培养使用、
维护计算机的专业人员。因此,无论从技术上、经济上,还是从必要性上来说,
各地对计算机系统装备的配备,应根据消防灭火作战实际需要和可能来配备适当
功能的计算机系统,以满足本地区的要求。
第五条 本条主要是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要着重说明的是我们没有以
公安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I
-82中第5.0.1条规定的消防站的规模分为一、二、三级为该系统的配备单位,
这主要是因为消防通讯在一个城镇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它是由消防指挥中
心和消防中队组成,并以指挥中心为固定通讯中心,以指挥中心的通讯指挥消防
车为移动的火场指挥中心。
第六条 本条说明在装备配备表中列出的指挥中心和通讯指挥消防车中所配
备的装备是其必备的通讯装备,详细配备待由《指挥中心和通讯指挥车的配备标
准》定。
第二章 消防通讯装备的配备
第七条 该条要说明的是:
l、消防通讯装备配备主要是从及时报答、迅速受警、迅速准确调集灭火力
量、保证消防指挥部与行进间出动力量和火场通讯指挥消防车间的通讯联络畅通、
可靠来规定的。然而,当前我国城镇消防通讯系统尚处于开始组建之中,从现状
看是落后的。按84年调研情况就有线通讯而言:119火警线严重不足,为数不少
的消防队还没有火警电话,据调查,四川全省77个消防中队就有四十个县(市)
消防中队无火警专用报答电话,而调度专线更是严重不足;全国有50%以上的消
防中队没有调度专线。这种现状是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GNJI-82标准要求,从发现起火到发出警报的时间为2.5分钟才能保证
扑救木结构初期火灾“十五分钟消防”的要求。然而,由于报警晚,调度不畅,
在全国每年平均4.5万起火灾中,仅从发现起火到发出警报这一项的平均时间就
是10分钟,是GNJI-82标准要求的4倍。据调查,黑龙江省为10分39秒,广州市
为7分14秒,广东省十个县镇为11分3秒等等。
就无线通讯而言,由于设备缺乏,因而组网不完整。致使管区覆盖不足,火
场通讯混乱,严重影响灭火成功率的提高;就计算机而言,我国消防通讯中应用
还是空白。而美、日、英、德等国家的现代化消防通讯系统已基本上建立起来,
可以实现四通八达的通讯。如日本大阪市,由于应用了计算机,使出动时间由过
去的75秒降到25秒,火灾损失率也减少了10%。可见用现代化的通讯设备与技术
武装我国消防部门,是提高灭火能力,保卫四化建设的一项急迫措施。
2、就“城镇消防通讯装备配备表”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关于有线通讯系统装备的配备
a、关于119火警线。我国民用电话报答现在和将来都是主要的报警手段。消
防队能否及时接到火警信号,主要靠119火警线。现阶段市内电话局每个分局的
服务半径较大。使同一话局在同时发生两起火警的几率增加,而指挥中心只能接
到一起火智信号(因为我国绝大多数城镇每话局最多的只有一对火警电话线)。
为解决日益增多的火警“排队”现象,所以配备表中规定:每个电话分局至总、
支、大队指挥中心、县镇队通讯室应设2对1l9火警线,至分局内的每个消防队设
一时119火警线。
b、为保护国家重点单位(根据GNJI-82标准规定),使消防队能及早接警
出动,这类单位至消防队应设专用报警线一时。
c、为确保语言通讯和数据图像通讯畅通,调度室至各消防中队应设调度专
线两对。
d、关于火警综合调度台。调度台是消防指挥中心、通讯室的基本设备。其
门数是根据公安消防总、支、大、中队的级别和信息量的不同而不同的。
(2)关于无线通讯系统装备的配备
a、关于有、无线汇接装备。它是解决流动的通讯指挥消防车与市内电话间
的通讯而配备的,因此它只设在总、支、大队指挥中心。
b、关于车载台。这是适应火场的不定性而设置的移动通讯工具,故每辆通
讯指挥车应设一台。
c、关于袖珍台。这是为组建“火场指挥网”及行进间消防车而配备的。
d、关于头盔台。这是为组建“灭火战斗网”而配备的。在未有合适的头盔
台之前,也可用袖珍台来代替。
e、对于无通讯指挥消防车的消防中队;可在具有通指挥功能的灭火消防车上,
按有关中队级通讯指挥消防车一栏的要求配备通讯器材。
(3)关于图像通讯器材的配备
为了获得其它通讯手段得不到的资料,这就必须采用图像通讯技术。如真迹
传真机就是把原稿材料利用无线或有线方式,传送给对方。火场电视就是把从火
场上各个角度摄取的实现图像通过无线传送给移动指挥部或指挥中心,供指挥员
随时修改作战方案达到迅速扑救火灾的目的,为此在调度中心配备了真迹传真机
和火场电视。
(4)关于计算机系统装备的配备
a、由于社会和四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人口量,物资财产量、各种警报信息
量和大型恶性火灾量都将随之上升,灭火战术技术也日趋复杂化、大型立体化。
为保证有计划、科学地迅速调度灭火力量,及时处理和传送各种必要的信息,要
求消防通讯必须尽快现代化起来。
根据第四条规定,各地公安消防队计算机系统的配备。应根据消防灭火作战
的实际需要,参照第十一条功能的要求,配备适当功能的计算机系统,以满足本
地区的需要。
b、关于终端。其中包括车载终端、中队终端、消防信息检索装置、消防信
息显示装置等,其作用是:
车载终端的作用是把指挥中心的信息通过无线方式传给通讯指挥消防车上的
计算机终端并加以显示和打印,供火场指挥用;
检索装置的配备主要是自动检索灭火作战计划及有关图形资料,以便为灭火
作战提供方案;
实力显示装置的作用是把全市的消防实力状态随时地显示出来,以便准确调
集灭火力量和制定作战方案。
c、中队终端是调度室计算机系统的远程终端设备,它可以在主机的控制下
完成显示、打印及各种有关的动作。
第三章 消防通讯装备的配备技术要求
本章规定了城镇消防通讯调度指挥系统中的有线通讯系统、无线通讯系统、
图像传输和计算机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性能要求。这些要求主要是根据我
国消防事业的实际需要,以及国内通讯产品的水平而提出来的,是必须达到的基
本要求。
第八条 关于火警综合调度台。火警综合调度台是消防专用的调度台,考虑
到技术要求上有它的特殊性,因此在本标准中对调度台提出了十二项基本要求(
见表二)。下面对有关问题加以说明:
a、关于门数,决定了调度台能呼入、呼出的有线线路对数。根据消防队的
级别不同,使用的调度台的门数也不同。我们考虑4门、8门,16门调度台主要应
用在消防中队、县镇队等。50门,100门、200门主要应用于中等以上的城市消防
队指挥中心。
b、为了使调度台适用于各种调度系统下的工作,所以规定整机应具有有线
调度、无线调度和计算机调度功能。
C、为了使火警信号输入时,接警人员能及时无误地接警,表二中明确规定,
火警呼入时应是连继的振铃声且局号灯亮,这主要是为了区别于普遍电话的振铃
声,便于识别呼入的话局。
d、为了使调度员专心受理火警,尽量减少调度员的操作次数,所以明确规
定,该调度台应具有联动功能。联动是指录音、记时、警灯、警铃、扩音、开启
车库门等同时动作。
e、因为调度台是长期不间断运行的设备,为了保证随时发现机器故障和不
间断工作,所以规定整机应具有过流、过压报警装置,整机采用市电220V或直流
供电,并能自动转换。这里还要说明一点是关于市电220V的供电问题,根据电子
部标准SJ142-78《电子工业专用设备总技术要求》第五章第2款及SJ275-82第
四章的有关规定,其中:交流电网供电电压变动幅度下限,按额定电压220V的15
%来考虑;上限按10%来考虑。因为调度台供电是用市电网供电,故应满足交流
+10%
220V-15%要求。
第九条 关于无线通讯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为了适应消防通讯的需要,根
据消防事业的特点,特对无线通讯机主要技术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要求烘
各地选择通讯机时采用,即通讯机必须满足本规定要求,否则将影响通讯效果。
关于通讯机性能,表三中已规定无线通讯机应采用八0系列产品。这是因为该系
列产品的指标是电子部参照国际电联组织规定的,是我国定型的国产电台。另外,
消防通讯使用的特点是火场面积小、电台多、背景噪声大,所以又规定通讯机应
具有防雨、防震、抗干扰能力强、使用方便、可靠性能好等特点。
关于无线通讯网络的要求
表三中明确规定,管区覆盖网的设备应采用异频双工制、10-25W电台。本
条规定的出发点是要在管区覆盖网即“一级网”内实现有线和无线的汇接,所以
必须使用双工制电台。
表三中还规定,火场指挥网即“二级网”的设备应采用单频单工制。这主要
是从使用方便、可靠、便于携带、合理利用频率、减少干扰机会的要求出发,选
择功率l-3W的袖珍台或便携台。
另外,灭火战斗网即“三级网”应采用通讯半径于小于0.4km、功效不小于0.
5W的电台。为了不束缚双手,最好采用收发自动转换的头盔台。至于司机、 中
队
长也可以采用司频率的袖珍台参与组网。
第十条该条规定了传真、电视等图像传输设备的技术要求,详见表四。
a、表中规定了火场电视的技术要求。困为火场电视是用于火场侦察并向通
讯指挥消防车或经直升飞机中转,向基地调查室传递图像信息的。因此,表中规
定直传距离大于0.2km,中转距离大于25km。由于火场电视所用频段为UHF,其
传播距离与地理环境有关。所以表中规定的直传距离大于0.2km是在无严重遮挡
条件下而言的。另外,图像发射机是由摄像员携带进入火场的,所以要求图像发
射机重量要轻,操作简便,机动性能好等待点。为了使指挥员能从各个侧面了解
情况,便于指挥员判断,所以要求应具有多路摄像及伴音功能。
b、表四还规定了真迹传真机的技术要求,为了适应消防通讯的需要,根据
消防事业的特点,要求传输速度要快,字迹清楚的特点提出的要求。
第十一条 计算机系统的功能
计算机在消防通讯中的应用,必将对消防通讯的系统化、现代化起着决定性
作用。为了更好地把计算机系统应用于消防通讯指挥,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系统
设备的三条功能要求:
1、本标准对计算机的技术要求是在20-40秒内完成三项功能。这主要是从
消防实际需要出发,当调度员了解到火灾的地点和性质后,经人一机对话,这时
计算机就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动选出合适的出动力量及增援力量;自动启动
终端设备及远程终端设备;下达汉字指令,根据当时的温度、风向、风速等变化
条件制定出最佳的灭火作战方案。这个要求从我国十五分钟的消防要求可知,从
接警到出动的时间只有一分钟的实战要求提出的。
为了及时掌握消防实力分布及变化情况,所以要求计算机系统具有自动显示
实力状态的功能。
为了及时了解着火点、水源、出动中队和增援中队的地理位置,使调度员和
指挥员做到心中有数,所以必须能够显示与火场有关的地理状况。
2、为了把整个调度过程中的所有文字、图表数据,随时显示,还要再现本
条规定了计算机系统必须具有汉字功能多用户、多任务、远程通讯、自动检索、
日常管理及控制等功能。
3、为了储存大量的消防部队作战的有关资料,应具有一定容量的存贮器。
比如:西德汉堡市采用的电脑控制中心,主机以每秒170万次的运算速度,并把
汉堡市6700条街道名称、重点单位和部位名称、所有消防车辆和所在单位及各种
出动方案等均存在电脑里。
计算机系统一般采取双机工作制,控制的终端数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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