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
为了加强公安消防队的执勤备战和灭火战斗工作,以适应保卫四化建设的需
要,我们对一九五九年颁发试行的《公安消防队执勤暂行规定》和一九六二年颁
发试行的《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规定》,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征求了各地
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定名为《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
和《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现将两个《条令》印发给你们,望在公安消防
队中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九八O年四月十日
第一条 公安消防队是一支军事化的同火灾作斗争的队伍,必须昼夜执勤,
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保证迅速出动,有效地扑救火灾,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二条 公安消防队的执勤人员和消防车、艇、器材装备,应当根据责任区
的人口密度、建筑条件、交通道路、消防水源、重点单位等情况和灭火任务的需
要予以配备。
第三条 公安消防队全体执勤人员,要搞好业务教育训练,进行调查研究,
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建筑特点,熟悉重点单位的灭火作战计划,维护保养
器材装备,不断加强执勤备战工作。
第四条 公安消防队在执勤中,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严格管理教育,加强
组织纪律性,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制度,保证执勤备战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 公安消防队的执勤人员和车、艇,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擅自动用
的,要追究责任;影响火灾扑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六条 城市和县镇公安消防中队,至少要配备二辆执勤消防车和最低数量
的器材工具(见附件一)。特种消防车、手抬机动泵以及备用水带等器材,可根
据实际需要配备。
第七条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人员,由执勤队长、战斗班和两名通讯员组成。
执勤队长,由正、副队长和正、副指导员轮流担任。战斗班执勤人员:水罐车和
泡沫车各八名,那班长、驾驶员和六名战斗员;轻便消防车五名,即班长、驾驶
员和三名战斗员。特种消防车和消防艇的执勤人员,根据需要配备。
第八条 战斗员的分工代号,由班长根据战斗员的技术水平、实战经验和身
体条件确定。
第九条 指挥员和通讯员应当配备全套战斗服、手电筒;班长和各号员配备
全套战斗服和安全钩、安全绳、手斧、手套;班长配备手电筒;驾驶员配备战斗
靴、手电筒。
第十条 执勤人员对消防车、艇上的器材工具,要明确分工,负责检查保管。
水罐车、泡沫车的执勤人员,分工保管的器材如下:
(一)班长:分水器、安全绳、氧气呼吸器、防火隔热服;
(二)驾驶员:吸水器及其扳手、滤水器、异径接口、帆布水桶;
(三)-、二号员:水枪、水带、水带挂钩、泡沫枪(勾管);
(四)三,四号员:梯子、水带、水带夹、护桥、断电工具;
(五)五、六号员:梯子、水带、破拆工具、消火栓扳手、急救药箱。
第十一条 消防中队电话室、了望台,应该根据需要配备执勤人员和器材设
备,保证昼夜执勤。
第十二条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任务主要是: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立即
出动,扑救责任区的火灾,或按照上级的命令,扑救其它地区的火灾。
第十三条 公安消防中队在执勤时,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出动:
(一)当责任区发生火灾或爆炸,接到报警时;
(二)当责任区以外发生火灾或爆炸,接到上级命令时;
(三)当上级检查执勤情况,听到出动信号时;
(四)当发生其它重大灾害事故,接到上级命令时。
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后,必须迅速着装登车;
执勤队长检查登车情况,宣布出车命令。消防车驶离车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第十五条 公安消防中队出动时,要留下一名干部,集中非执勤人员,准备
再次出动。
第十六条 执勤队长的职责:
(一)组织好执勤力量,检查全体人员的执勤情况和车辆器材装备的维护保
养情况,保证时刻处于战备状态;
(二)掌握责任区的情况,熟悉灭火作战计划,领导执勤人员的学习、训练
和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三)指挥执勤力量出动,乘指挥车或首车到现场;
(四)执勤时发生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认真填写《执勤记录》(见附件三)。
第十七条 班长的职责:
(一)带领全班进行学习和训练,熟悉责任区的有关情况和重点单位的灭火
作战计划,做好灭火战斗准备;
(二)确定战斗员的分工代号;
(三)检查全班人员的执勤情况,保证车辆、器材和个人装备完整好用;
(四)执勤时发生的问题,及时报告执勤队长;
(五)听到出动信号时,带领全班迅速登车,待命出动。
第十八条 战斗员的职责:
(一)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二)明确自己的分工和任务;
(三)保持个人装备和分工保养的器材工具完整好用,
(四)听到出动信号时,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登车。
第十九条 驾驶员的职责:
(一)维护保养好消防车和泵浦,保证油、水、电、气充足,车辆完整好用;
(二)熟悉责任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
(三)听到出动信号时,迅速发动消防车,做好出动准备;
(四)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五)出车回队后,及时对消防车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故障,迅速排除,恢
复备用状态。
第二十条 通讯员的职责:
(一)迅速、准确接受报警,发出出动信号,填写《出车证》(见附件二);
(二)将出车证送交执勤队长,报告火灾地点,并乘指挥车或首车出动;
(三)熟悉调集暗号和有关部门的电话号码,掌握责任区重点单位的有关情
况;
(四)维护保养通讯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修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第二十一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
保证执勤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二条 公安消防中队在每天上午上操、上课前进行调班,各班清点保
养车辆器材后,全体人员列队集合;执勤队长进行交接班;接班执勤队长调整落
实执勤人员、车辆,安排执勤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安消防中队在星期日和节日要坚持执勤,不安排学习和训练;
离队休息的人员,不得超过四分之一,减少执勤车辆时,必须报告上级批准。
第二十四条 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事情需要离
队时,必需按规定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队,并按时回队销假。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设置门卫,担任警戒,接待报警的群众,保
持车库门前道路畅通。
第二十六条 消防车库内不准住人和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使
用保温炉时,要保证安全。
第二十七条 电话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准他人擅自动用通讯、信号设备。
第二十八条 执勤人员在驻地训练时,尽量不要使用执勤器材,以保证及时
出动;外出训练时,必须报告上级批准,并保持通讯联络。
第二十九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保障执勤人员身
体健康。
第三十条 执勤人员的学习、训练,熟悉责任区和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制
订灭火作战计划和实地演练,检查和维护消防水源等项工作,必须按照上级部署,
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安消防大队、支队、总队的执勤人员,由正、副大(支、
总)队长、政委(教导员),战训科(股)长、参谋、调度员、通讯员和指挥车
驾驶员等组成,轮流担任执勤任务。
第三十二条 城市大(支、总)队执勤人员,必须昼夜执勤,当重点单位发
生火灾和两个以上中队出动时,立即前往火场,指挥火灾补救工作。
大(支、总)队执勤人员出动后,留队干部要组织其他人员执勤,准备再次
出动。
第三十三条 大(支、总)队执勤指挥员,负责领导各中队的执勤工作,检
查执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参谋人员,负责协助大(支、总)队指挥员掌握各中队的执勤
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大(支、总)队执勤记录。
第三十五条 调度员,必须熟悉通讯暗号,检验通讯设备,保证联络畅通;
接受报警后,掌握火灾情况,迅速调动执勤力量,做好调度室工作记录。
第三十六条 通讯员,必须随时接受报警,每日公布气象情况,负责维护保
养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做好通讯联络工作。
第三十七条 指挥车驾驶员,必须经常维护保养好指挥车辆,接到命令随时
出动,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附件一: 执勤消防车器材工具最低配备量
┌─┬──────┬─┬───┬───┬───┬────────┐
│序│名称 │单│水罐车│泡沫车│轻便车│备注 │
│号│ │位│ │ │ │ │
├─┼──────┼─┼───┼───┼───┼────────┤
│1 │二节拉梯 │架│1 │1 │ │ │
├─┼──────┼─┼───┼───┼───┼────────┤
│2 │挂钩梯 │架│1 │ │ │ │
├─┼──────┼─┼───┼───┼───┼────────┤
│3 │单杆梯 │架│1 │1 │ │ │
├─┼──────┼─┼───┼───┼───┼────────┤
│4 │吸水管 │节│4 │4 │4 │总长度不少于8米 │
├─┼──────┼─┼───┼───┼───┼────────┤
│5 │滤水器 │个│1 │1 │1 │ │
├─┼──────┼─┼───┼───┼───┼────────┤
│6 │水带 │米│400 │320 │200 │每盘长20米,泡沫│
│ │ │ │ │ │ │车配半数挂胶水带│
├─┼──────┼─┼───┼───┼───┼────────┤
│7 │开花直流水枪│支│3 │2 │2 │ │
├─┼──────┼─┼───┼───┼───┼────────┤
│8 │开关水枪 │支│2 │1 │1 │ │
├─┼──────┼─┼───┼───┼───┼────────┤
│9 │空气泡沫枪 │支│ │3 │ │勾管视需要配备 │
├─┼──────┼─┼───┼───┼───┼────────┤
│10│分水器 │个│1 │1 │1 │ │
├─┼──────┼─┼───┼───┼───┼────────┤
│11│异径接口 │个│2 │2 │ │ │
├─┼──────┼─┼───┼───┼───┼────────┤
│12│水带卡 │个│4 │4 │2 │ │
├─┼──────┼─┼───┼───┼───┼────────┤
│13│水带挂钩 │个│2 │2 │1 │ │
├─┼──────┼─┼───┼───┼───┼────────┤
│14│水带保护桥 │个│2 │2 │2 │ │
├─┼──────┼─┼───┼───┼───┼────────┤
│15│安全绳 │条│1 │1 │1 │静负荷1000公斤 │
│ │ │ │ │ │ │长度35米 │
├─┼──────┼─┼───┼───┼───┼────────┤
│16│消火栓扳手 │套│1 │1 │1 │ │
├─┼──────┼─┼───┼───┼───┼────────┤
│17│帆布水桶 │个│2 │2 │1 │ │
├─┼──────┼─┼───┼───┼───┼────────┤
│18│氧气呼吸器 │具│2 │2 │1 │ │
├─┼──────┼─┼───┼───┼───┼────────┤
│19│防火隔热服 │套│1 │1 │ │ │
├─┼──────┼─┼───┼───┼───┼────────┤
│20│消防钩 │托│2 │2 │1 │ │
├─┼──────┼─┼───┼───┼───┼────────┤
│21│消防斧 │把│1 │1 │1 │ │
├─┼──────┼─┼───┼───┼───┼────────┤
│22│特铤 │把│2 │2 │1 │ │
├─┼──────┼─┼───┼───┼───┼────────┤
│23│铁锹 │把│2 │2 │ │ │
├─┼──────┼─┼───┼───┼───┼────────┤
│24│电工胶靴 │双│1 │1 │ │ │
├─┼──────┼─┼───┼───┼───┼────────┤
│25│胶皮手套 │付│1 │1 │ │ │
├─┼──────┼─┼───┼───┼───┼────────┤
│26│断电线剪子 │把│1 │1 │ │ │
├─┼──────┼─┼───┼───┼───┼────────┤
│27│绝缘胶垫 │块│1 │1 │ │ │
├─┼──────┼─┼───┼───┼───┼────────┤
│28│急救药箱 │个│1 │1 │ │装好急救药物 │
└─┴──────┴─┴───┴───┴───┴────────┘
附件二:出车证
┌───────────────────────────┐
│起火单位: │
│详细地址: │
│报警人姓名: 报警电话: │
│报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执勤通讯员: (签字) │
└───────────────────────────┘
附件三:执勤记录
┌──┬────────────────────────────┐
│执勤│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
│时间│ │
├──┼────────┬───────────┬───────┤
│ │中队总人数: │执勤队长: │执勤车: │
│消防│执勤人数: │通讯员: │1. │
│中队│公出: │ │2. │
│人员│休假: │ │3. │
│和车│病假: │ │4. │
│辆 │事假: │ │备用车: │
│ │其他: │ │1. │
│ │ │ │2. │
├──┼────┬───┼───┬───┬───┼───┬───┤
│ │ 姓 车号 │ │吕 │日 │ , │日 │日 │
│ 执 │ 名车种├───┼───┼───┼───┼───┼───┤
│ 勤 │分 │ │ │ │ │ │ │
│ 班 │工代号 │ │ │ │ │ │ │
│ 分 ├────┼───┼───┼───┼───┼───┼───┤
│ 工 │班长 │ │ │ │ │ │ │
│ 和 ├────┼───┼───┼───┼───┼───┼───┤
│ 车 │驾驶员 │ │ │ │ │ │ │
│ 种 ├────┼───┼───┼───┼───┼───┼───┤
│ │1号员 │ │ │ │ │ │ │
│ ├────┼───┼───┼───┼───┼───┼───┤
│ │2号员 │ │ │ │ │ │ │
│ ├────┼───┼───┼───┼───┼───┼───┤
│ │3号员 │ │ │ │ │ │ │
│ ├────┼───┼───┼───┼───┼───┼───┤
│ │4号员 │ │ │ │ │ │ │
│ ├────┼───┼───┼───┼───┼───┼───┤
│ │5号员 │ │ │ │ │ │ │
│ ├────┼───┼───┼───┼───┼───┼───┤
│ │6号员 │ │ │ │ │ │ │
├──┼──┬─┴┬──┴───┴───┴───┼──┬┴───┤
│ │出动│出动│ 出动地点和任务 │车号│返队时间│
│ │时间│原因│ │ │ │
│ ├──┼──┼──────────────┼──┼────┤
│ 出 │ │ │ │ │ │
│ 动 ├──┼──┼──────────────┼──┼────┤
│ 记 │ │ │ │ │ │
│ 录 ├──┼──┼──────────────┼──┼────┤
│ │ │ │ │ │ │
│ ├──┼──┼──────────────┼──┼────┤
│ │ │ │ │ │ │
└──┴──┴──┴──────────────┴──┴────┘
执勤队长: (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