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确保国家储备库房、设备、物资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贯彻国家
规定的“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提高全体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健全仓库消防组织,明确仓库消防职责,加强仓库消防工作,特制订本条例。
二、国家储备仓库(以下简称处库)均应认真执行本条例之规定。各处(库)
特别是煤坊、木材场、油库和其他保管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资的仓库或专用库,
应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经省市局、处批准执行,并报本局备查。
三、处(库)消防组织在处库领导下进行工作,在业务上受当地公安消防机
关指导。处库消防组织分两种形式,即专业消防组织与群众消防组织相结合。
四、处库除建立自己的消防组织以外,应积极参加所在地的消防联防组织,
以加强消防力量。
八、处(库)应根据仓库类型、规模、业务繁简、所管物资的性质以及所在
地区等具体条件,建立专职消防组织,其配备原则如下:
1.仓库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库,成立消防队、班,配备专
职消防员8-10人。
2.仓库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左右小型仓库,成立消防组,配备专职消防
员3-6人。
3.油库和其他专用库按照设计的消防工艺要求,在充分考虑人的积极因素
前提下配备。
4.一般金属物资仓库可按较低的指标考虑;纤维类和其他易燃品库按较高
的指标考虑,靠近大中城市不单设消防车的单位可略低于上述指标。
5・消防组织和人员编制的确定、变动,应征得省市公安消防机关同意,并
经省市局处审查转报本局批准。
九、专职消防队(班)在处库消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其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方针,经常组织防火检查。
2.积极开展政治与消防业务和技术学习,组织消防训练计划的执行,提高
政治,思想觉悟,充实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养每一个消防员成为“专一精二
会多样”的又红又专多面手消防战士。
3.充分发动全体职工和家属广大群众,深入开展储备仓库消防安全的宣传
教育,提高防火警惕性,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使广大职工群众在思想上、行动上
重视消防工作。
4・配合业务部门制订对物资加工保养,搬运堆垛等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并
认真监督与执行。
5.制订有具体灭火对象的作战计划。
6.加强对本身所管消防设备管道、器材的保养维护和对责任区所营有关消
防器材保管维护的指导,使其经常处于戒备状态。
7.对职工家属生活用火、取暖用火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指导作好防火
工作。
十、消防队(班)长职责范围:
1.负责贯彻执行消防队(班)和指导义务消防组织有关职责的切实实现。
2.熟悉本单位库房建筑,道路情况和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以及仓库各号灭
火作战计划的全部内容和特点。
3.在库内发生火灾时担任火场灭火指挥员,并正确指挥灭火战斗,有效的
扑灭火灾,并作出火场记录工作。
4.组织训练并检查全体消防人员对自己职责熟悉程度和执行情况。
5.组织全体消防人员的生活和学习,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根据训练计划进
行训练,提高灭火技术水平。组织轮休和劳动,在参加农业生产劳动肘,地点应
靠近责任防区,必要时应将消防车连同全副装备开赴现场,以防不测。
6.与警卫队长应经常保持密切联系,在防火灭火工作中均有配合行动的具
体计划。
十一、消防员的职责范围:
1.积极宣传消防政策方针,提高防火警惕性,时刻保持戒备状态。
2.努力学习锻炼,熟悉防火知识,提高灭火技术和水库内消防设备技术性
能和水源分布状况,道路畅通情况。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器材做到“三懂两会”(
懂防御措施,懂物资和设备性能,懂防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
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3.认真执行训练计划,提高防火技术,熟悉本单位防火重点和特点。
4.值班时严守岗位,接到报警迅速出动,服从指挥,机智勇敢投入灭火战
斗。
5.经常保持自己负责的消防技术装备完整好用,熟练的使用灭火装备和工
具,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6.熟悉消防车上的技术装备、放置地点和自己在车上的位置。
十二、消防司机的职责范围:
1.熟悉本库及联防单位的道路状况,消火栓压力,天然和人造水源位置。
2.熟悉消防车的构造性能,熟练的驾驶和开动消防车上的机械装备(泵浦、
云梯等)。以不断革命的精神改进技术装备,缩短出车时间,充分发挥与扩大机
械效能。
3.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和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火场。
4.熟悉自己的职责和分工,有效地进行灭火工作。
5.经常检查维护消防车辆及装备,发现毛病立即报告队(班)长,并采取
措施及时修好,保证消防车经常处于戒备状态。
6.经常检查消防车及其装备是否正常好用,如:发动机和泵浦是否好用,
散热器是否有水,蓄电池是否有电,风扇皮带松紧是否恰当,控制仪表和电气设
备是否正常,轮胎气庄是否正常,水罐中是否有水等。
十三、泵房司泵员职责范围:
1.熟悉泵房机器设备(电动机。内燃机、水泵以及仪表、水源电源等)的
构造性能,经常检查维修,时刻保持戒备状态。
2.熟练准确地开闭闸门,作到运转正常出水迅速。
3.经常保持水池、水塔有足够的蓄水量,非消防用水须经处、库防火负责
人批准,并在消防队布置了预防措施后方得使用,用后尚应及时补足蓄水量。
4.经常与消防队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演习。
5.保持泵房和机器设备清洁,油布、油纱、油污工作服、手套等及时清理,
送至安全处存放。
6.值班时严守岗位,禁止无关人员进出泵房,更不允许乱动机器设备。
十四、处、库应在深入宣传防火工作的同时,组织职工群众,成立义务消防
队。由处、库防火负责人领导。其任务为结合仓库具体防火事例,深入开展防火
宣传,组织队员积极认真参加消防业务技术学习和消防演习。配合专职消防队进
行灭火工作。具体组织形式可按科室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其分工和职责范围如下:
物资抢救组:以工人、保管员为骨干吸收其他身强力壮的职工组成,发生火
灾时在灭火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把物资抢运至安全地带。
灭火战斗组了由身体强壮并有一定灭火技术和消防常识的职工组成,配合专
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战斗。
救护组:由医护人员和其他人员组成,负责伤员运送和救护工作。
宣传联络组:以保卫科为主吸收共青团和工会宣教人员组成,根据不同时期
中心任务,拟订宣传提纲,在广大职工群众中深入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在发生
火警时,负责友邻单位消防队和救火群众的联络接待工作,以及协助警卫人员作
好警戒和维持火场的秩序。
后勤供应组:负责供应消防器材、油料以及其他物资和必要的食品茶水供应。
凡未被组织入队的职工家属,也应组织起来,在各自的责任防区内设岗值勤
担任警戒防守工作和其他工作。
十五、义务消防队成立后,应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学习等制度,队员分
工如有变动应及时补充调整。一般地每月应有一次消防业务技术学习。每季参加
一次消防演习。
十六、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范围:
1.熟悉自己职责分工,积极学习消防技术常识,提高防火灭火技术水平。
2.积极认真参加消防作战训练和演习。
3.模范地遵守一切防火规定,并利用一切机会积极宣传消防政策方针和防
火常识,作到既是灭火的战斗员,又是防火的宣传员。
十七、消防车辆(水罐车、云梯车、牵引车及泵浦、装具车等)严禁使用在
与消防无关的地方,更不允许改装成其他车辆。未经处、库消防负责人或值班负
责人批准,不得拆卸消防车之任何装备。消防车辆应有检修制度,定时发动机器,
保持清洁,使其经常处于戒备状态。
十八、库区大门近旁应设消防工具架,集中设置一批手提消防水桶和铣稿钩
斧等工具,由专职消防队直接管理保养。
十九、根据物资防火要求,某些防火责任区,应择适当地点设立消防工具站,
配备部分消防工具,并编号由责任区负责人或专职消防队管理和保养。
二十、根据物资防火要求,应在某些库房一、二个大门的外侧、货场附近配
置灭火机、砂箱、太平桶〔缸或小水地)以及取砂提水工具,并由该库房保管员
负责管理保养。水桶(缸)应经常保持贮满清水,注意清洁,冬季采取防冻措施,
砂箱应保持清洁干燥。
二十一、根据物资灭火要求,配置的不同性能的灭火机,应由专职消防人员
工常检查及时换药,防止曝晒或冻毁,保证随时能用。
二十二、水塔、蓄水地、太平桶、消防管道等是否有渗漏之处,进出水是否
畅通,自动设备是否灵敏等应经常检查维修。
二十三、根据库房物资变动情况,消防工具设备亦应有相应的调整。
二十四、消防工具设备。器材的品名、数量、设置地点、设置时间,新旧程
度、折价管理单位(或人),统-由保卫科或专职消防队建立登记制度和检查制
度,严禁随意搬移和做他用,并于处、库档案室专立消防设施档案,及时反映变
动情况。
二十五、凡有条件的处、库应积极参加友邻单位消防联防组织,建立经常的
联系制度,积极参加联合灭火作战演习,提高联合灭火作战技术,但要多做工作,
使联防组织成员为国家储备仓库和物资严守机密。
二十六、处、库防火负责人,灭火指挥部成员,通讯联络组成员都应熟悉附
近消防队和联防组织的电话号码,并将火警电话号码用明显标志张贴在指定电话
机旁。
二十七、处、库消防领导小组,应根据物资情况和防火责任区范围等具体情
况,组织领导制订有具体对象的灭火作战计划,并在物资变动时及时调整或重新
制订。“灭火作战计划”应编号作绝密文件保管。作战计划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
几项:
1.火场灭火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及分工。
2.与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和联防单位、省市局、处领导机关的联络工作和方
法。
3.仓库的建筑布局和耐火性能,设计特点。
4.引起火灾的危险部位。
5.电源控制方法。
5.不同风向火灾可能蔓延的方向和途径。
7.疏散抢救物资的组织方法,通路和安全存放地点。
8.附近可供消防车使用的水源位置和能量,以及消防车奔赴火场平坦安全
最近的道路。
9.根据火势具体部署灭火力量。
10。火场伤员的救护和警卫力量的部署。
11.“灭火作战计划”用文字(简明)和图示方法制作,送当地消防队审查,
一式四份,分存处、库消防负责人,专职消防队各一份,备用一份。
二十八、物资保管必须执行分区分类保管,需要不同灭火方法的物资应分别
存放。
二十九、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资,在防火准备工作末完善以前,严禁进行任
何形式的业务活动。
三十、库内物资堆码应保持整齐规则,留出适当的距离,对易燃物资还应留
出适当防火距离,主要干道在2.5米以上,垛高距横梁1米以上,个别高的库房
(混凝土结构式)还可以再大些。
三十一、库内进行物资改装打包时应与储存的物资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危
险品的改装和打包应在专设的安全场所进行。严禁在物资堆存区内进行。
三十二、包装皮应存放在专设的区域内,严禁在库房附近任意堆置。苫垫用
品应适当的集中存放。
三十三、苫垫危险品、化学品的垫木、洋灰墩、芦席等应按物资性质分类使
用,严禁互相换用。
三十四、库内加工用的油棉、围丝、油抹布和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
每日工作完毕后,应收集起存放在库房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十五、危险品或有电器检验设备应制订防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贯
彻执行。
三十六、库内照明应使用电灯、安全灯或手电筒;专用库应用防爆式的电灯
或手电筒。严禁使用油灯、马灯、蜡烛以及其他明火。已有之明线,除铅皮线金
属库明线外,其他应逐步拆除,以作业灯(行灯)代替。新建库不再装明线,对
暂不拆除之明线应制订管理使用办法,平时应切断电源。
三十七、库房的每个大门应一律采取外锁外开,钥匙应有两把,一把归保管
员携带使用,一把统一集中于保卫科妥管备用。
三十八、库房、站台、货场工作完毕后,应彻底检查,确认安全后离开。
三十九、注意库区周围环境,防止落入火种,并应严密警卫制度,加强仓库
警戒,防止敌特和坏分子的破坏纵火。
四十、库区内绝对禁止吸烟和携带火柴火种或其他危险品、引火物入库。
四十一、库区内露天使用的电源,应设总闸和分闸。电线电闸应经常检查,
一切电器设备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
四十二、制订外来入库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办法,认真执行,以策安全。
四十三、禁止烧木炭、煤炭汽车入库。蒸汽机车入库应经门卫检查并且在装
有安全火星网,关闭灰箱和送风器,油库和纤维库还需配备消防人员随车监督时
方得允许入库。
四十四、库区内通道以及指定的消防车通适应保持畅通。消火栓、水源和其
他消防用具附近,严禁存放物资和其他障碍物,以保证消防车畅通和消防用具取
用便利。
四十五、消防车辆在因大中修而影响出车时,应有临时预备车辆备用或作好
其他防范措施以后,方得进行。
四十六、库区内应及时清除杂草,农作物枯干,废纸破席,绳头乱布以及其
他废旧物品,禁止在库区附近堆放。
四十七、仓库机动辆用油,应在离库房较远的安全地点,最好建筑地下或半
地下式油库,地上油罐应用围墙隔离,严禁闲杂人、儿童靠近,更不允许在附近
烧电焊以及其他用火。
四十八、仓库内日常需用三酸、电石、氧气以及试验室的化学药品等,应根
据性质妥为保管,严禁随意堆放。
四十九、处、库防火负责人应定期结合本单位防火工作情况,检查发现的问
题和本地以及上级通报火灾的具体事例向职工及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教育。
五十、新录用或新调入的职工,必须受到防火教育以后,方能参加工作。
五十一、处、库应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当地公安消防机关人员向全体职工讲解
消防知识和灭火技术。
五十二、处、库专职消防组织的负责人应当自己或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向全体
职工讲解防火技术常识。
五十三、处、库消防组织应每季举行一次消防演习,可结合“五一”“八一”
“十一”春节进行,演习后进行座谈,总结经验,以便使全体职工均能提高灭火
技术,更好的完成防火与灭火任务。
五十四、运用一切形式,广泛深入地向全体职工和家属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组织观看有关作好防火工作的幻灯片和电影。
五十五、专职消防队应根据以不同的防火责任区,不同的仓库编制的不同灭
火作战计划(编者干号),每周操训一次,按号轮操。
五十六、省市局处负责人每季一次带领业务、保卫科长到库专门检查消防。
五十七、处、库负责人,业务保卫科长每月进行~次消防检查,“五一”“
十一”春节应会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共同进行检查。
五十八、防火责任区负责人和指定的人员,保管员每日进行检查。
五十九、专职消防人员除根据值班制度进行经常地防卫工作外,并应每日至
各区检查防火工作。
六十、防火检查范围:
1.防火组织领导情况。
2.防火教育计划执行情况。
3.消防设备、器材、工具放置和保管保养情况。
4.各种防火措施执行情况。
5.电源。火源、水源管理情况。
6.物资装卸堆码现场情况。
7.防火安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8.本制度规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六十一、各级人员在检查防火情况后,均应作出检查记录,提出改进防火工
作意见,并连同上届改进意见兑现情况送上一级机关审阅。
六十二、总局根据具体情况对消防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召开专业会议
研究解决有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六十三、处、库应建立消防工作奖励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平时认真执行
有关消防规定、办法、细则及积极参加有关消防的各项活动,临警机智勇敢扑救
有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以表扬和奖励,具体办法由处、库制订。
六十四、关于违犯消防规定、办法、细则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因而造成火
灾损失的人,或者虽未造成损失,但在经消防监督机关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和上级
机关检查指示改进的问题拒绝执行和不积极改进的人员,应分别情节轻重,由省
市局、处以及公安机关给以批评或惩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
五、各级储备部门的领导人,应负责领导、监督处(库)认真执行本条例。
加强消防安全是处库领导人的重要职责之一,应有一个处长(主任)担任处
库消防负责人,同时应有一位保卫科长协助处、库长(主任)处理有关消防的日
常工作。处(库)应成立有消防队长、警卫队长、保卫科长、职工代表参加的消
防领导小组。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本条例之各项规定和公安部提出的消防工作“四同”的要求(
布置、检查、评比和总结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评比和总结消防工作)和公安
部门有关消防的规定和措施,定期总结上报。
2.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仓库具体情况,组织讨论和制订实施细则或补
充办法并领导贯彻执行。
3.根据物资性质(易燃易爆)和责任分区情况,组织领导制订有具体对象
的灭火作战计划。
4.经常与公安消防部门保持联系,汇报本单位防火工作,并接受指导。
5.组织领导专职和义务消防人员学习消防业务和技术,以及训练演习等工
作,进行防火宣传。
6.组织对本单位消防设备、电气设备、火种火源以及各种隐患事故的检查
和督促改进。
7.通过有关领导督促保管员、工人、司机等认真贯彻责任区防火责任制和
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8.指定防火责任区负责人并经常检查其职责执行情况。
9.批准库区内以及其他作业场所用火和使用消防蓄水。审阅各防火责任区
负责人防火检查记录。
10.领导警卫队在组织库区、火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等方面的警消训练工作。
六、仓库区应根据情况,实行分区管理的消防责任制,其原则如下:
1.结合物资类别和保管组织将全部库房、货场、堆场划分若干个防火责任
区,由各该责任区保管组或保管员负责。
2.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办公室、宿舍、厨房食堂、锅炉房、警卫室、工人休
息室等场所,划分若干防火责任区、由指定的各该区防火负责人负责。
七、消防责任区负责人(组)职责范围如下:
1.负责及时发现并消除消防责任区内各种导致火灾因素。
2.负责消防责任区内消防器材、工具等保管和维护。
3.对消防责任区内经本处(库)消防负责人批准用火、用水进行监督。
4.对消防责任区内的物资,使用机械搬运时的消防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
5.每天下班的负责对消防责任区内进行彻底的防火检查并作出记录,必要
时送处(库)消防负责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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