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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疏散通道不足 连云港消防依法临时查封
 
200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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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下午,连云港市消防支队灌南县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联合该县工商、文化、安监等部门对灌南县新安镇玉米人KTV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在近期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灌南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发现该县新安镇玉米人KTV疏散通道数量不足,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一款四项的规定。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灌南消防大队联合多部门依法对该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强制措施,张贴了封条和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告知了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连云港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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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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