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5日,连云港支队开发区大队在辖区内某企业查获136件(套)不合格的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等伪劣消防产品。
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产品整治过程中,发现某施工单位的厂房内所选用的消防栓没有产品型式认可证书,依据《消防产品质量现场检查及判定规则》现场判定该企业选用的消防栓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大队监督人员依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建筑施工单位予以警告,同时责令施工单位对厂房内安装好的26个不合格消防栓进行拆除,对剩下100余件伪劣消防产品予以查封。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主管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耐心的教育时指出:消防产品是重要的安全类保护性产品,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主要器材装备。消防产品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预防火灾的效果和灭火战斗的成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该单位领导表示引以为戒,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坚决做好企业的自检、自查、自律,完善企业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
连云港支队开发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