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0日,扬州支队江都大队依法对上海幻潮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消火栓箱(型号为SG24D65Z-JA,共计14套,生产单位为泰州市飞龙消防工具厂)进行强制扣押,并出具了扣押物品清单。
3月10日,扬州支队江都大队对江都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世纪花园夏竹坊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消火栓箱(型号为SG24D65Z-JA,共计14套,生产单位为泰州市飞龙消防工具厂,销售单位为上海幻潮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内配的水带、水枪、接口与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中描述不相一致,并出具了YJ20080002号《消防产品现场判定报告》,判定该消火栓箱不合格。同时依法出具了《抽样取证证据清单》和《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要求上海幻潮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对不合格消火栓箱先行进行保存。同时江都大队对销售不合格消火栓箱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期间,上海幻潮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消火栓生产厂家泰州市飞龙消防工具厂进行沟通,称其生产的消火栓箱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要求泰州市飞龙消防工具厂对此事进行负责。
3月20日,江都大队接到上海幻潮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电话,称泰州市飞龙消防工具厂生产厂家派人到上海幻潮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都项目部对其生产的不合格消火栓箱进行更换,强行要求运回厂。江都大队立即派人前往对不合格消火栓箱进行强制扣押。
扬州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