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全力消除因消防产品问题造成的火灾隐患,近日,靖江大队加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深入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对市内在建工程所用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11月2日,靖江大队在对江阴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靖江分公司开发的巧丽公寓A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工程管道井所用木质防火门涉嫌为不合格消防产品,遂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该防火门的生产、销售单位为常州市常欣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工程现场管道井所用木质丙级防火门的规格尺寸为1200mm*2100mm与该单位提供的国家型式认可检验报告中描述的规格尺寸不一致,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现场判定该木质丙级防火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开具了07XFCP-JJPD-002号《消防产品现场判定报告》。靖江大队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于11月9日对常州市常欣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作出以下消防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该单位生产、销售并用于巧丽公寓A区工程的木质丙级防火门7樘及违法所得264元,并处罚款9790元。
泰州支队靖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