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消评公[2003]009号
据举报并经我中心派人现场查实,作为已获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资格的企业,沈阳豪凯消防网络有限公司在生产中擅自改变产品设计;更改关键元器件的产地、规格;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未按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的要求购买和使用认证标志;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未及时通报认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消防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及国家认监委批准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对沈阳豪凯消防网络有限公司作出下述处理决定:
一、沈阳豪凯消防网络有限公司须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认证范围内的火灾报警产品并进行停产整顿,整顿期自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日至二OO四年三月三十日;
二、整顿期间,暂停沈阳豪凯消防网络有限公司下述证书的使用及3C认证标志的使用:
JTY-GD-3102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2002081801000083)
JTW-ZD-3103点型定温火灾探测器(2002081801000084)
JB-QG-HK3000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2002081801000085) .
JB-QB-3000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2002081801000086)
J-SAP―3000手动火灾报警按钮(2002081801000087)
并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予以公告。厂家向评定中心交回证书原件。
三、暂停对沈阳豪凯消防网络有限公司的GB/T19001―2000质量体系转换的审查工作。
四、整顿完毕后,沈阳豪凯消防网络有限公司须向我中心提交书面整顿报告并申请监督检查。评定中心将根据现场检查的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抄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