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 首页 >>网上政务 >>行业监督 >>行业管理
 
 
山东省出台强制标准规范灭火器维修
 
2006-03-06

大字 中字 小字


  新华网山东频道2月26日电(记者 王志)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山东《灭火器维修技术条件》强制性地方标准于近日批准发布,对灭火器维修的关键工艺和操作规程给予了详细规定,以确保灭火器的使用安全和灭火效能。

  作为最常见的灭火器材之一,灭火器具有使用方便、操作简单、适用范围广、灭火效能高的特点,已被广泛配备和使用。除简易式灭火器外,其它的灭火器可重复使用,只要在使用后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即可。灭火器维修就是对灭火器进行彻底检查、维护和必要部件更换或更换灭火剂、驱动气体的过程。

  由于灭火器配备使用广泛、用量大,因此维修量也很大,山东省的灭火器维修企业也很多。目前,除公安部行业标准GA95-1995《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外,尚无有关灭火器维修技术、操作规程、维修要求等具体规定。

  鉴于灭火器是带压容器,其维修质量不仅关系到灭火效能,还关系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为保证灭火器维修质量,防止灭火器维修中假冒伪劣现象的发生,经山东省质监局审查,山东《灭火器维修技术条件》强制性地方标准于近日获得批准发布,对规范灭火器维修的关键工艺和操作规程给予了详细规定,并将于2006年3月20日起开始实施,以确保灭火器的使用安全和灭火效能。












新闻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打印预览】【我要评论】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首页  消防资讯  科普宣传  网上政务  工作动态  商务中心  消防博客  论 坛 

苏ICP备05003446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消防协会
CopyRight©2003-2006 《江苏消防网》版权所有

授权用户:http://www.js11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