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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四年三季度防火封堵材料监督检验工作总结
 
200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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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苏公消[2004]64号《二00四年下半年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的通知》要求,我站三季度组织力量对全省生产防火封堵材料企业实施抽样检验,现将抽样检验工作总结如下:

  一、抽样情况

  从三季度开始,我站组织力量对全省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南通、淮安、盐城等地区22家防火封堵材料生产企业实施抽样,共抽封到样品63批次,其中无机防火堵料21批次、有机防火堵料22批次、阻火包20批次。

  二、检验情况

  1,检验依据

  GA161―1997《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检验项目

  无机防火堵料:外观、干密度、耐水性、耐油性、初凝时间;
  
  有机防火堵料:外观、密度、耐水性、耐油性;

  阻火包:外观、松散密度、耐水性、耐油性、抗跌落性。

  3,检验结果

  本次所检63批次防火封堵材料理化性能,按《防火封堵材料监督检验判定规则》判定62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8.4 %,不合格率为1.6 %。在62批次合格样品中有21批次样品存在缺陷,其中有机防火堵料10批次、无机防火堵料11批次(详见检验结果汇总表)。

  三、质量分析

  生产该类产品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有一些企业生产设备简陋,技术力量薄弱,缺乏检测手段,对外购原材料质量控制不严。企业按GA161―1997标准所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不能反映出产品内在质量,如耐水性、耐油性等,致使本次所检样品中有10批次有机防火堵料耐油性存在缺陷,11批次无机防火堵料初凝时间存在缺陷,1批次无机堵料不合格。主要表现在:

  a) 1批次无机防火堵料耐水性不符合标准要求,产生不合格的原因经分析有两种可能:

  一是无机防火堵料的固化剂质量较差,造成耐水试验不合格。

  二是无机防火堵料的原材料中含有水泥成份呈碱性,若有其它原材料中混有酸性成份,在耐水试验中则会发生中和反应,无机防火堵料容易产生溶胀、剥落开裂现象。

  b) 11批次无机防火堵料初凝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无机防火堵料中高钙粉含量超标,加速无机堵料固化。

  c) 10批次有机防火堵料耐油性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有机防火堵料中含有能溶于0#柴油的原材料,在耐油性试验时有机防火堵料容易产生溶胀、开裂现象。

  综合上述情况,耐油性、耐水性不合格的防火封堵材料投入使用后,一旦受到油或水的浸泡,防火封堵材料容易溶胀、开裂、脱落,丧失阻隔火势的保护作用;初凝时间不合格的防火封堵材料投入使用后,会严重影响施工质量,从而影响产品隔火保护效果。这类产品投入使用,将会对人身和财产造成威胁。

  附:检验结果汇总


江苏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200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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