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消评公[2004]9号
根据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2004年第25号公告,我中心已获得国家认可。经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备案并加施其认可标志的新版型式认可证书将于2004年9月20日起正式启用。为做好启用新版证书的有关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自2004年9月20日起,新发的型式认可证书统一采用新版(见附件一)。
(二) 老版型式认可证书在证书有效期内仍然有效。证书到期复评后,由本中心统一换发新版证书。
在新、老版证书共存期间。证书的有效性均可通过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进行证书状态查询,证书持有单位及产品使用单位等亦可来电、来函向我中心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一:新、老版型式认可证书图片
附件二:新版型式认可证书编号规则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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