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苏公消(2002)10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站三季度对全省生产防火卷帘产品企业实施监督抽样检验,现将监督检验情况总结如下:
一、抽样情况
本次抽样共32家企业,抽到32个批次样品,样品均在规定时间送到我站,到样率为100%。
二、检验依据
GB14102--93《钢质防火卷帘通用技术条件》
Q/3200GKV008--2001《WF-JL无机防火卷帘》
三、检验结果
本次检验的32批次防火卷帘产品,30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3.8%,不合格率为6.2%.
四、产品质量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主要是帘片和导轨的外观、材料厚度、主要零部件尺寸公差、帘板强度和电动卷门机等,检验项目合格率93.8%,主要原因是大多数企业,产品意识较强,所选用的原材料质量控制能严格执行产品标准要求。但有一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片面追求利润,降低原材料的质量,例本次检验有2家企业的防火卷帘导轨厚度未达标准要求。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消防器材产品质量检验站
200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