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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三季度防火封堵材料监督检验工作总结
 
200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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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苏公消[2002]105号《关于下达二00三年度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通知》要求,我站三季度组织力量对全省生产防火封堵材料企业实施抽样检验,现将抽样检验工作总结如下:
  一、抽样情况
  从三季度开始,我站组织力量对全省南京、镇江、无锡、苏州、南通、淮安等地区18家防火封堵材料生产企业实施抽样,有1家企业宜兴市新亚消防器材厂停产;有3家企业江阴市华泰防火材料有限公司、无锡科创电力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无锡市洪胜漆业有限公司现场无成品提供抽样,委托当地消防部门抽样,至今样品未送达我站。实际本次共抽检样品37批次。其中,防火包13批次;有机防火堵料13批次;无机防火堵料11批次。

  二、检验情况
  1、检验、判定依据
  GA161―1997《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检验项目
  理化性能:外观质量、干密度、密度、松散密度、耐水性、耐油性、抗跌落性、初凝时间。
  3、检验结果
本次所检37批次防火封堵材料理化性能,按GA161―1997《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7.2条款综合判定36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7.3 %,不合格率为2.7 %。在36批次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样品存在缺陷,其中有机防火堵料4批次,;无机防火堵料3批次(详见检验结果汇总表)。

  三、质量分析
  生产该类产品企业大多数为乡镇企业,有一些企业生产设备简陋,技术力量薄弱,检测手段缺乏,对外购原材料质量控制不严,质保体系不够健全,不能按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致使本次所检样品中有7批次理化性能存在缺陷,1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表现在:
  a) 1批次无机防火堵料耐水性不符合标准要求,产生不合格的原因经分析有两种可能:⑴无机防火堵料的固化剂质量较差,造成耐水试验不合格;⑵无机防火堵料的原材料中含有水泥成份呈碱性,若有其它原材料中混有酸性成份,在耐水试验中则会发生中和反应,无机防火堵料容易产生溶胀、剥落开裂现象。
  b) 4批次无机防火堵料初凝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无机防火堵料中高钙粉含量超标,加速无机堵料固化。
  c) 3批次有机防火堵料耐油性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有机防火堵料中含有能溶于0#柴油的原材料,在耐油性试验时有机防火堵料容易产生溶胀、开裂现象。
  d) 批次有机防火堵料密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原因是:标准要求其密度≤2.0×103 kg/m3,企业生产时若原材料配比不合理,往往会导致容重过重,密度超标。
  综合上述情况,耐水性、耐油性不合格的防火封堵材料,投入使用后,一旦受到油或水的浸泡,防火封堵材料将溶胀、开裂、脱落,丧失阻隔火势的保护作用;防火封堵材料密度不合格,产品的隔热保护性能会大大降低,从而起不到应有的隔热保护效果。象这样的产品投入使用,发生火灾会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江苏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200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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