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 首页 >>网上政务 >>行业监督 >>行业管理
 
 
关于对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水带、灭火器产品质量监督不合格企业处理决定的公告
 
2003-10-09

大字 中字 小字

公消评公[2003]007号

  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川质监发[2003]44号文《关于消防水带、灭火器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结果的通报》,扬州市邮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等十一个厂家的相关产品在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水带、灭火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中被抽检不合格。另经我中心查证,截止到2003年9月1 7日,本次被抽查的江苏省南通龙涛水带集团有限公司等七个厂家,所有消防产品及消防相关产品均未申请产品认证、型式认可或强制检验。按照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3]38号)的规定,现对扬州市邮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等十一个被抽检产品不合格的厂家及江苏省南通龙涛水带集团有限公司等七个末做产品认证、型式认可/强制检验的厂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一、江苏省南通龙涛水带集团有限公司
    泰兴汇云消防器材厂
    余姚市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成都彰得消防工业有限公司
    义乌市消防水带厂
    恒丰消防水带有限公司
    长沙光华织带总厂
等七个厂家,消防产品、消防相关产品均未进行产品认证、型式认可及强制检验,违反了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3]38号)的规定,各地消防监督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将江苏省南通龙涛水带集团有限公司等七个厂家的未取得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资质的消防产品和消防相关产品清理出市场,相关消防保护场所亦不能安装使用.

  二、扬州市邮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Φ65×20m8型涤丙编织橡胶衬里消防水带;
    余杭市天顺机械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MFZ2型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MFZ4型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江西消防器材―厂生产的MFZL4型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浙江省江山市消防设备公司生产的MFZ4型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等四个厂家的五种产品在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水带、灭火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中,被抽检为不合格产品,上述四个厂家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型号的消防水带/灭火器,并进行整顿,整顿期二00三年九月三十日至十二月三十日。在整顿期间,暂停上述扬州市邮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等四个厂家不合格型号的消防水带/灭火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并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站予以公告。整顿完毕后,上述厂家应把整改报告报评定中心,并申请进行监督检查,我中心将视监督检查结果做出相关处理。

  三、经查证,截止到2003年9月17日,被抽检的江苏泰兴市长江水带厂生产的φ50×20m8型有衬里消防水带和尚志市公安消防器材厂生产的MFZL8型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均未申请型式认可,上述厂家的擅自生产及销售行为,违反了公安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通字[2003]38号文的规定,责令江苏泰兴市长江水带厂和尚志市公安消防器材厂立即停止上述两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我中心将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站对上述厂家的违规行为予以公示。

  四、江苏三峡消防器材厂和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认为抽检的产品并非其生产的产品,经四川省消防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查证核实,上进两厂抽检的产品系其他厂家生产的假冒产品。

  五、福建省南安市贵峰消防水带厂生产的φ65×20m8型有衬里消防水带和连云港市天意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MFZ4型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在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水带和灭火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福建省南安市贵峰消防水带厂和连云港市天意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后,经四川省消防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复检合格。

  六、江西省玉山消防器材厂2001年初生产的MFZ8型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在本次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水带和灭火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中,被确定为不合格产品。

  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打印预览】【我要评论】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首页  消防资讯  科普宣传  网上政务  工作动态  商务中心  消防博客  论 坛 

苏ICP备05003446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消防协会
CopyRight©2003-2006 《江苏消防网》版权所有

授权用户:http://www.js11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