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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加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200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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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上海市消防局于2002年第四季度对上海市流通领域的手提式灭火器进行了监督抽查。此次抽查了全国12家企业生产的12种手提式灭火器,被判定合格的产品仅有一种,合格率8.3%,被判不合格的有三种,占25%,被判伪劣产品的高达八种,占66.7%。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获悉后,依据《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对不合格的手提式灭火器生产企业做出暂停使用该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停止生产销售此产品,企业除追回不合格产品外,限期六个月整改,企业须经重新检查并抽封样品,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劣质产品的生产企业将收回该产品认可证书和认可标志,注销其证书资格,禁止生产销售此产品,企业须在该产品停产整顿六个月后重新提出认可申请,取得新的认可证书后方可恢复生产和销售。
另据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有关人士透露,江苏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市场监督力度,计划在今年内对灭火器、应急灯具、消火栓箱等消防产品进行大范围的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依法从严处罚。
200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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