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造扬州城市新形象,加强对城市老城区的管理,扬州市委、市政府在年初决定对部分老城区建筑进行改造,并启动了“双东”改造工程项目建设。为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扬州支队结合老城区消防工作特点,组织对“双东”改造工程武当行宫、壶园、华氏园、胡仲涵故居、李长乐故居、逸圃等重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调研和检查,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扬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王燕文市长,张京霞常务副市长,王玉新副市长,市政府杨明荣秘书长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3月26日,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京霞专门召集城建、消防及工程项目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做好老城区改造工程过程中的消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规划建设过程应主动吸收消防参与。针对文物古建筑、仿古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群密度大、发生火灾后消防车难以靠近的实际,同时由于建筑修缮恢复工期紧、任务重,建设部门在施工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主动与消防部门协调,共同参与项目论证、规划设计。
二是要同步建设消防设施。规划布局应充分考虑消防要求,在改造建设过程中,应建设、完善消防车通道、室内(外)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墙等消防设施。
三是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结合建筑、街区文化等特点,在街区、建筑物内外设立消防公益宣传牌(栏)、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标志等消防宣传设施,宣传古建筑防火特点,提醒人们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四是要积极筹建“双东”消防执勤点。“双东”古建筑群距公安消防队较远,应结合改造选择适当位置,设立消防执勤点,配备适合区域特点的微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同时,将周边区域古建筑群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信号及控制线接至消防执勤点,由专人24小时全天候值班备勤、实施消防监控。
五是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是敞开的,可燃材料多,出入人员较杂,应明确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及现场出入人员管理,配置必备的灭火器材,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扬州支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