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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紧急通知 强调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
 
2008-01-16 07:21:03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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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五日电 公安部今天发布消息说,公安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汲取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教训,针对本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提请政府部署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明确主管部门、地区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现代消防监督警务机制,全面实施分级消防监督管理。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分工,对辖区内学校、医院、幼儿园、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和地下营业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日常检查频率,加大营业高峰期、火灾高发时段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及时复查,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在疏散通道占道经营、阻塞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明火照明、违规进行电气焊操作、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运行,以及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超员使用,在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及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通知说,对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严格执行“三条铁规”,即:凡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地下营业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绝不能遗患成灾。对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危害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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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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