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11时13分左右,位于海门市德胜镇贤高村四组20号一居民简易平房发生火灾。海门三星专职消防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8名消防队员前往扑救,11时20分到达现场,11时26分将火扑灭。
据初步调查,火灾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死者陈某,男,78岁,火灾原因为陈某做饭时用火不慎引起。
南通支队
苏ICP备05003446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消防协会CopyRight©2003-2006 《江苏消防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