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2时10分,丰县宋楼镇渠坑村绍口组闫某家发生火灾。丰县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8名消防官兵前往扑救,2时31分到场,2时39分将火扑灭。
经初步调查,起火场所为平房,共4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80平方米。起火点为平房东侧卧室,过火面积20平方米,烧死1人(闫某,男,67岁,丧偶,一人独居,左手手指因摔伤致残),烧毁床、被褥及日常用品等物。死者仰卧在床上,头东脚西。
目前,火灾原因及直接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徐州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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