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21时06分,宜兴市丁蜀镇丁南村47号203室李小马家发生火灾。宜兴市丁蜀专职消防队接警后,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10名队员前往扑救,于21时12分到场,21时40分将火扑灭。火灾造成1人死亡(李某,男,54岁,宜兴市丁蜀镇丁南村人,双目失明),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烧损房屋1间及床、衣柜、部分衣物等,直接财产损失2200元。
经查,起火原因系死者李某酒后吸烟,引燃床褥。
无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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