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亚邦集团二分厂火灾发生后,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牵头成立了由区公安消防和经文保、法制、安监、监察以及牛塘镇政府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自8月23日晚至8月24日上午,对这起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经调查,初步认定事故原因为:胥文辉等人(名单附后)在未取得“一(特)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前提下,使用氧气枪作业,季政等厂内相关技术人员未对作业采取必要措施,致使该厂纯苯储罐着火。犯罪嫌疑人白爱明、胥文辉、白达勤、谈国平、徐彪、白志新、季政、王晓云8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武进公安机关对白爱明等8人实施刑事拘留。
目前,火灾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1、季政:常州市亚邦集团二分厂工程部部长(发包人),男,1965年6月16日出生,家住武进区湖塘镇常武北路20-18号;
2、徐彪:常州市亚邦集团二分厂二车间主任,男,1966年1月22日出生,家住金湖县黎城镇湖滨路43号;
3、王晓云:常州市亚邦集团二分厂二车间安全员,男,1959年9月26日出生,家住武进区牛塘镇丫河村委前街58号;
4、胥文辉:工程承包人,男,1970年12月6日出生,家住武进区漕桥谭庄村委沙滩胥家塘4号;
5、白爱明:电焊工,男,1970年11月19日出生,家住宜兴市和桥镇白巷村白家塘89号;
6、白达勤:电焊工,男,1965年3月26日出生,家住宜兴市和桥镇白巷村白家塘131号;
7、白志新:电焊工,男,1970年5月18日出生,家住宜兴市和桥镇白巷村白家塘170号;
8、谈国平:电焊工,男,1954年12月22日出生,家住武进区漕桥镇杨桥村委谢桥11号。
常州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