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9时21分,睢宁县李集镇永华木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接警后,睢宁县消防大队立即出动2辆消防车、9名消防官兵前往扑救,9时56分到场,11时15分将火扑灭。
经初步调查,此起火灾系雷击引燃锯沫发生火灾,烧毁厂房10平方米,重伤2人(赵某,男,24岁,特重度烧伤,该厂职工,安徽省灵壁县大庙乡王海村人;王某,男,25岁,特重度烧伤,该厂职工,睢宁县李集镇人)。
目前,火灾原因和直接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核实之中。
徐州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