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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七部委江苏检查组听取省政府及南京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情况汇报
 
2007-04-17 14: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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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上午,国家七部委赴江苏检查组在南京听取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情况的汇报。检查组组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陈重,检查组成员、监察部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白鋆平和公安部消防局防火处副处长马恩强,省政府副秘书长于利中,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琦,监察厅副厅长邢元新,民政厅党组成员戴小兵,建设厅厅长助理刘大威,安委办副主任刘文华,省消防总队总队长牛跃光、副总队长季俊贤、防火部部长孙志超,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财政厅、综治办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汇报。

  汇报会上,陈重首先代表检查组通报了此次国家七部委检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等相关情况。随后,检查组观看了省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制作的《抓住历史机遇,加强消防工作,为江苏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的介绍片,详细听取了省政府副秘书长于利中受副省长张九汉委托代表省政府作的情况汇报,仔细检查了有关工作台帐、文件档案。

  2006年以来,江苏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15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着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积极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不断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逐步形成,保持了连续7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良好形势。一是以消防联席会议为平台,严格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了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调整充实了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江苏省消防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江苏省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编制了《江苏省“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江苏省小康社会消防安全指标体系》。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5号文件和《江苏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考核内容,制定了重特大火灾事故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建筑、出租屋、城中村、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消防产品等突出消防问题的专项研究和治理。二是以联动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健全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事项,运用综合执法手段和政府信息平台,及时查纠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教育、民政、旅游、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等各行政部门普遍建立健全了行政部门主管、单位负责实施、消防部门及相关业务单位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消防工作网络。三是以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开展了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形成了社会单位全员参与消防工作的新格局,单位“发现解决火灾隐患、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处置扑救初起火灾”三个能力明显提升。积极改革消防监督勤务机制,实行了消防监督检查“错时工作制”,探索推行了“防消一体”巡防机制、“火灾隐患四色管理”等工作制度,应用“消防监督管理数字化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建立了社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库,积极推进地级城市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控作用,进一步完善了行政监督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消防检测中介组织管理模式,大力发展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四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不断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2004年,省政府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2005年在全国率先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实现了农村消防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全省各级政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普遍建立农村消防工作领导组织,出台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乡镇和村庄建设规划。从2003年起,省政府改造农村公路4.1万公里,实现了行政村村村通灰黑公路;改造农村草危房15.2万户,全面提高了村民住宅耐火等级;改造农村供水,部分农村地区设置了消火栓等人工消防水源。2006年,省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新五件实事”中,计划改建农村公路4万公里,改造大中型桥梁5000座,使消防车可以直通村民家门口;改造20万处沼气池,改善农村用火条件;开展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和文化建设,将消防知识送下乡。开展了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和行政村警务室消防工作建设,全省1904个公安派出所全部建立了消防警务室,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落实工作责任;14918个行政村建成警务室并开展消防工作,占行政村总数的85%。2006年,公安派出所共办理消防行政案件10316起,是上年的3.5倍。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省公安厅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统一了社区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和具体工作要求,逐级落实街道及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提高了社区预防和处置火灾的能力。五是以城镇消防规划为牵引,不断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水平。制定了《江苏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和《江苏省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要点》,实行了城市消防规划实施情况年报制度。各地将消防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并结合区划调整及时修订完善。目前,市、县(市)、建制镇三级全部完成了消防规划编制工作。2006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消防事业经费7.06亿元,比上年增长41%,新增市政消火栓1.5万个,增建、迁建、筹建消防站74个,新购各类消防车187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任务全部完成。全省消防大队消防事业经费全部实现了财政预算单列。从今年起,计划投资3.5亿元建设一批省级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在全省形成2小时跨区域灭火救援应急网络。制定了《江苏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在苏南、苏中、苏北分别组织了跨区域合成演练。巩固发展了多种形式消防力量,2005至2007年征招4500名地方合同制消防人员。《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件》规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和应急抢险救援器材设备,协助处置高速公路火灾其他事故。目前,全省52个县(市)全部建立1个以上公安消防队,每个乡镇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农村基本实现了“初起火灾不出村组、一般火灾不出乡镇”的目标。六是以深化消防宣传“六进”为切入点,引领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向纵深推进。在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了消防宣传“进机关”活动,举办了首届“江苏省杰出青年消防卫士”评选活动。开展了消防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活动。2006年,全国少工委、公安部消防局、全国少年军校总校在江苏省镇江市召开了全国少年儿童消防教育工作现场会。大力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在省市主要媒体开设消防专版、专栏64个,在互联网建设消防网站14个,设置大型固定式消防公益宣传栏270块、电子屏12个,建立“01119”手机短信消防宣传平台。部分市县建成了城市消防教育馆或消防教育展厅。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2006年共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2718期,培训教育人员31万人次。

 

江苏消防总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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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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