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厦位于龙蟠路1号,地上建筑4层,高度24米,1985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至今。由于经营需要,商厦进行过多次改造和布局调整,导致防火等级不够、疏散通道不足、防火分区超标、没有强排烟系统等,于2008年初被确定为省级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彻底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10月8日上午,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玉银组织召开南京商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协调会。市商贸、环保、安监、规划、建设、财政、发改委、建委、消防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专家与会。
会上,南京商厦主管部门——市商贸局介绍了南京商厦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和当前整改方案。随后,市公安消防局、规划局分别从消防安全和城市建设规划等角度对整改方案进行了论证,指出隐患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最后,黄玉银副秘书长总结了各部门意见,并代表市政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南京商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必须加大投入,抓紧进行。二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兼顾整改投资回收和公共交通需求。三是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原则上在现有墙体范围内完成,尽量减少非必要扩建,以满足下一步中央门立交桥建设空间需要。四是整改前期手续要抓紧办理,依法进行招投标等工作,不能将火灾隐患整改工程办成违规工程。五是隐患整改工作必须如期完成,不能一拖再拖,久拖不改。建筑设计研究院要加大人力投入,根据会上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抓紧完善整改方案,争取在本月开始动工整改。
南京支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