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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陇海商城全面停业整改
 
2008-09-22 14: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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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连云港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市陇海饭店陇海商城正式全面停业整改。至此,新浦区两家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全部被强制停业整改。

  陇海商城位于新浦区海连中路11号,始建于1993年,占地面积8300余平方米,内设10个经营区,主要经营小商品、小五金、日杂、服装、食品、烟酒、文化用品等3000余个品种,个体经营户347家。

  2007年4月25日,新浦大队监督员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连云港市陇海饭店陇海商城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商城内防火分区超标;2、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符合规范要求;3、消防通道被堵塞,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并于2007年4月26日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确定,引起了市、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多次亲临现场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该市场的停业整改,不仅是消除了连云港地区的一个重大火灾隐患,更是为即将到来的国庆期间社会面消防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连云港支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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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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