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查和督促各地切实做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1月2日,苏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对全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开展督察的通知》(苏府办〔2008〕1号),决定由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联合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从1月7日至1月11日,对各地“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通知明确,分别由公安局副局长金锡奇、建设局副局长邵庆、监察局副局长吴亮、安监局副局长葛卫率4个督查组,对全市5市8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的内容为,一是市(区)及镇(街道)政府、各部门动员部署情况。二是各级政府、部门、基层组织任务分工、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开展社会面宣传情况以及入户告知情况;四是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统计分析情况。五是开展执法检查和“三合一”场所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通知要求,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抽查、座谈调研相结合的方法。抽查要严格执行随机抽查的要求,抽查三合一场所未整改的和整改合格的现场各不少于1个。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被督查的政府予以指出,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各地要将2007年11月2日市政府召开“三合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回头看”部署会以来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认真填写《苏州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数据汇报表》,经市(区)政府领导审阅同意后,在督察组检查时一并提交督查组。
苏州支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