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年内,浙江省丽水市每个乡镇将至少配备一名消防协管员,负责该乡镇的消防工作。
在3月8至9日召开的丽水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扩大会议上,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金松柏介绍说,为完善丽水市消防安全防范体系,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丽水市将在近期内全面铺开消防文职雇员和消防协管员的征招工作,在年内征招230名合同制消防员,确保每乡镇配备一名消防协管员。同时,完成缙云县壶镇镇、青田县温溪镇的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
2006年,丽水市实现了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其中,全市共发生火灾120起,死亡3人,受灾214户,烧毁建筑面积39621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1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31.8%,死亡人数下降了40%,无人员受伤,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10.2%。但丽水市的火灾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尤其是农村抗御火灾能力低下。据消防部门调查统计,丽水市农民住宅相当部分还是泥瓦房、连院房,30户以上毗连在一起的建筑群有1430处,是丽水市火灾高发区域,去年,全市农村共发生了火灾82起,占了全市火灾总数的68.3%。
“控制、减少农村火灾是我们近期工作的重点。为此,我们通过征招合同制消防员、新建合同制消防队伍,壮大社会消防力量,尤其是农村消防力量。”金松柏说。目前,丽水市已设置市政消火栓1883个,建立义务消防队188支,并配备手抬机动消防泵22台,招收了合同制消防员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