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12・13”特大火灾始末
廿岁少女竟是纵火罪犯。六十一条生命飞逝而去。高福纺织化作一座冤魂不散的特大坟茔。
1994年元月8日,建国以来福州市最大的火灾――1993年“12・13”马尾高福纺织有限公司特大火灾肇事者的处理终于有了结果。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纵火犯董扬玲死刑,立即执行。这似乎对悲痛的人们有了交待,对61位冤魂也有了“说法”。本案真的到此结束了吗?没有!
◆浓烟烈火挽狂澜
1993年12月13日,是福州市烟雾最为浓烈的一天。凌晨的绵绵细雨似乎预示了一切,而沉浸在甜蜜梦乡的人们对即将降临的空前大灾难毫无所觉,死神在一旁窥探着,等待着……3时50分,一双纤纤细手终于点燃了一根罪恶的火柴,撕开了黑色的帷幕。4时36分,马尾消防中队接到高福纺织有限公司火灾报警后,立即出动一部消防车和19名官兵风驰电掣地赶往火场。与此同时,福州消防支队调遣市区二、三、四、七中队及省海洋渔业公司、马尾红山油库、马尾造船厂三个专职消防队的15部战斗车、2部举高消防车及210名消防队员先后赶到现场。此时,大楼里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厂房大楼西侧至中部火势猛烈,并向东侧迅速蔓延。此时,住在库内的37个生灵已被火魔索走,隔壁临时宿舍内的59名被呛醒的打工妹们陷入前无出路、后有“追兵”的困境,凄惨的救命声不绝于耳。现场灭火总指挥、福州消防支队支队长张光荣当机立断,下令迅速组成4支抢险救人突击队,分别从大楼东侧楼梯和东面、东南面窗户,采取徒手攀登,挂钩梯联用等办法强攻到四楼,同时组织4架高压水炮和14支水枪,分别部署在东西南北侧,控制火势向东侧和三楼蔓延。战士们冒着烈火和浓烟,冲入楼内摸索着救人,将熏晕的打工妹背出。战士们有的被烧伤,有的被铁钉刺破了脚,三名战士当场被烟熏倒,更多的战士不停地呕吐,但为了抢救生灵,他们没有放弃,仍一次、二次、三次地冲入火场把34名打工妹从火魔手上救出。闻讯赶来的驻榕部队、马尾边防检察站、马尾区公安局和省市医疗单位等六百多名官兵、公安干警、医护人员协助警戒火场、救护伤员。6时30分火势得到基本控制,7时左右扑灭大火。在最关键的时候,人民子弟兵置生死于度外,再一次表现了救死扶伤的高尚情怀。尽管火灾得到及时扑救,但仍使61位有着美好青春的生命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并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303.6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
◆蛛丝马迹寻疑犯
“12・13”特大火灾发生后,市公安局迅速组织福州支队、马尾区公安局组成火灾原因调查组,在省消防总队的指导下,对火灾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论证,并对火灾现场目击者进行多次调查访问,查明起火部位在四层仓库南墙西侧,起火点在西南角化纤原料MN120(俗称毛球)堆垛处。经过两个昼夜的奋战,于12月15日下午,排除了电气起火、毛球自燃、烟头阴燃等可能性,同时根据起火点可燃物火是从外向内燃烧,且引燃时间短,燃烧蔓延迅速的特点,确认了火灾是人为引起的,有重大纵火嫌疑。福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12・13”特大纵火案件专案组,深入现场勘查,多方访问公司员工,寻找罪犯留下的蛛丝马迹,最后疑点集中在因偷窃而被公司开除的女工董扬玲身上。12月15日晚,依法传唤了董扬玲,也许是难以承受良心的谴责,也许是无法面对哭泣的冤魂,董扬玲没有做丝毫的抵赖,如实招供了所犯的罪行。顿时,群情哗然,这起特大火灾的纵火者竟然是一位刚满20岁的妙龄少女。一个1992年1月经人介绍来到马尾高福纺织有限公司的摇纱工人。一个因偷窃公司腈纶成品纱被发现后遭公司开除、并令其离开公司而未按时离开,被总经理麦子文训斥而心怀不满、伺机报复的打工妹。12月12日晚,董扬玲混入公司宿舍,13日凌晨3时50分左右,她手拿一盒火柴经四楼仓库下楼,或许是想给自己被开除解解气,或许是想烧一把火让麦子文痛痛心,她报复性地点燃了西侧电梯附近的一堆毛球,看到毛球冒烟后,她离开公司回到长乐家中,她绝没有想到,仅仅因为她的一念之差,造成了多么可怕的后果,这是她始料不及的,也绝非她的本意,这在后来她对罪行供认不讳和写给家中的遗书中得到证实。从她写给父母、弟弟、舅母的遗书可以看出,她还是个涉世不深、良心未泯的少女。她说自己悔不该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做出天理难容的事,既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的一生。她说自己是一个不孝的孩子,让白发人送黑发人。她劝父母保重,并托舅母在自己离开人世后,照顾她的父母和弟弟。悔恨之情溢于言表。12月25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式逮捕了董扬玲。
◆扑朔迷离辨真凶
1994年元月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纵火犯董扬玲死刑,立即执行。到此,“12・13”特大火灾似乎可以画一个句号了,但事实并非如此,本案并没有完。调查的事实表明,福州高福纺织有限公司严重违反消防法规与造成这起火灾严重伤亡和巨额损失直接有关。福州高福纺织有限公司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与香港效昌实业有限公司合营的中外合资企业,股份分别为4%和96%,注册资本312.5万美元,年产值455万美元,生产100%腈纶纱和羊毛、麻棉、尼龙、人造纤维、涤纶等产品。公司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为4896锭腈纶纱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5918平方米。建筑为四层框架结构,大楼一层为生产车间、局部仓库,防火墙分隔出部分厂部职工食堂餐厅,二、三层中间为车间,东西两侧用防火墙分隔出部分职工娱乐活动室和员工临时倒班宿舍,大楼东西两侧各有一部封闭疏散楼梯。1990年10月6日,工程开工之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总公司才将工程施工图纸送达福州消防支队审核。一期工程只先建一幢厂房,要求将仓库、餐厅、厂部及职工临时宿舍设于厂房内,二期工程完成后搬出。市消防支队提出了生产车间、仓库、生活设施应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设置封闭楼梯间,以及二期工程后,以上设施应迁出等具体要求。1991年2月工程竣工,同年6月,未经消防验收便投产使用。火灾发生前,福州市马尾消防科也曾向该公司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该公司置若罔闻,致使酿成火灾。其主要表现在:
1、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按原一期工程的设计和设计审批及其施工,其厂房第四层为生产车间,但工程竣工后,该公司擅自将生产车间改为仓库使用并存放35万磅腈纶纱,火灾时全部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23.6万元人民币和50万美元。
2、违章在库内搭盖职工宿舍。该公司将车间改为仓库后,又违章在库内用木料搭盖8间面积230平方米的简易职工宿舍,致使起火当晚住在该宿舍的40名职工,除3人侥幸逃出,其余37名全部被烧死。
3、破坏建筑防火结构。仓库与东侧临时职工倒班宿舍之间原有一道实体防火墙隔开,该公司擅自在防火墙上凿开7个1.2×1.0M的通风洞。火灾发生后,大量的浓烟和高温有毒气体穿过防火墙上的洞口,迅速向东侧临时宿舍蔓延,致使当晚住在其间的23名职工中毒窒息死亡,8人受伤。而同一结构的西侧宿舍,火灾前防火墙未遭破坏,起火后,宿舍内的25名职工无一人伤亡。
4、建筑质量差,按规范要求,防火墙耐火极限不小于4小时,但该公司防火墙在起火后经过2小时的燃烧,就因建筑框架结构破坏,墙体倾斜、顶部坍塌,导致大火穿过防火墙向西侧职工宿舍蔓延。
5、堵塞消防车通道。该大楼周围设有4米宽的环形消防车道,但该公司将两车大型集装箱并排放在南侧车道上,将一部货车停放在西侧车道上,堵塞了消防车通道,使火灾时消防登高车和战斗车无法逼近火场救人灭火,贻误了战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12・13”特大火灾的发生有其必然性,如果说董扬玲是这起火灾的直接肇事者,那么高福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麦子文先生该如何定论?!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该公司原本就是一座蛰伏已久的火药库,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后天,必将在沉默中爆发。不幸的是,年幼无知的董扬玲为泄一时之愤点燃这根导火索,一脚便踩响了地雷。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如果该公司遵守消防法规,火灾就不致造成如此重大损失,那么董扬玲或许罪不致死?但是,大错已经铸成,尽管是一念之差,尽管是并非本意,事实是董扬玲亲手葬送了61位同胞姐妹的生命,她没有逃脱法律的惩罚,但高福纺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难道就可以逍遥法外?我们认为对那些明知故犯造成特大火灾的责任者处罚要真正做到惩戒有力,以儆效尤。人民对此拭目以待!
新闻来源:《山东消防》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