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泾河乡“6・15”火灾初记

 火灾就发生在这小小的平房里。 摄影 / 小丁
33岁的胡汝香没有想到,这个初夏的一场飞来横祸,竟让她早早地尝到了丧女之痛。 宝应县是扬州市下辖最北的一个县,发生火灾事故的泾河乡黄浦集镇距离宝应县城大约10公里。2002年3月,为了孩子上学方便,胡汝香从农村搬了出来,在黄浦集镇浦西路一支巷租了间房子,面积十几平方米,距离女儿周明慧上学的黄浦小学仅数步之遥。 胡汝香的丈夫远在上海打工,为了谋生和贴补家用,胡如香开始做一些贩卖煤球和桶装水的小买卖。胡汝香的兄弟胡如贵也住在浦西路,平常以收空液化气瓶帮人运送到城里换气为生。2003年初,胡如贵不慎出了场交通事故,这收瓶换气的买卖便由胡汝香接了过来。胡汝香本想增加点收入,没想到这竟是一场灾难的起源。 2003年6月15日下午2时15分左右,住在一支巷的张国玉正在家看电视,忽然听到有着火的声音,跑出来一看,只见胡汝香家的房子正冒看青烟。张国玉说她是第一个到现场的人,见此情景,便急忙喊人报警。 住在胡汝香家东边的雍甸超当时正在厨房里洗碗,忽然听到外面胡汝香在喊“起火了,起火了”,打开窗户一看,只见胡家从门窗向外冒着青烟,胡汝香正从屋里往外搬液化气瓶,身上的衣服已被烧着了。雍甸超怕火烧过来,便赶快回家把家里的液化气瓶搬到安全的地方,又拉掉了电闸。大约几分钟后,雍甸超听到胡汝香家传来了爆炸声。 在一片嘈杂声和群众远远的围观中,宝应县消防大队3辆消防车、12名消防队员赶来了。下午2时46分,火被扑灭了。 经过大火无情,胡汝香十余平方米的家自然已成满地焦炭。胡汝香头部、颈部及四肢被烧伤,被送往医院治疗。更令现场消防队员们心惊的是,胡汝香9岁的女儿周明慧和周的同学9岁小女孩陈辉火灾发生时正在屋中玩耍,不及逃出,被活活烧死。两个小姑娘的尸体面对着墙角蜷缩着,当烈火席卷而来的时候,她们本能的退避却使自己跌入了死亡的深渊。 6月16日,当记者一行赶到泾河乡火灾现场时,人们的心情仍难以平静。对于昨天发生的火灾,围观的人群议论纷纷:有的诉说胡汝香的不易,“一个瘦小的女人,搬着液化气瓶,每瓶气赚了两三块钱的劳务费,一个月最多挣个四五百块,辛苦钱,不容易呀”;有的感叹胡家的不幸,“火灾把胡汝香的女儿都烧死了,小孩子可怜哪”,为了每季度省16块钱,周明慧没有参加学校为学生办的保险,理赔无从说起;有的分析胡汝香的“无知”,“十几平方米的房子里,又是床,又是电视,还有液化气瓶和灶具放在屋子里,很危险啊”。 火灾发生后,宝应县副县长徐乃宝,县安监局局长潘联钧,公安局政委高龙山、副局长仲崇志等赶到现场进行善后处理工作,组织事故原因调查。 火灾当天,宝应县人民政府便发出了加急内部传真电报《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迅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突击检查,尤其对各液化气充装点、换气点、烟花爆竹销售点、玻璃工艺生产加工点等易燃易爆场所要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组织力量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业开展突击整治,绝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 宝应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也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气瓶充装、检验安全管理的通告》,再次强调了气瓶的充装制度、有效期限等,并公布了对非法充装和瓶对瓶倒气的举报电话。 有关火灾原因、教训及善后处理工作,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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