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支队毓龙路中队被盐城市文明委授予“2007年度盐城市文明单位”称号,全体官兵为之振奋、欢欣鼓舞。
自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来,毓龙路中队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紧紧围绕市文明办创建工作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落实中央军委提出的部队精神文明建设要走在全社会前列的指示精神,努力促进消防工作与社会其它工作的协调发展,更好地树立了消防部队文明之师的社会形象,为实现市委提出的“三先”宏伟目标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同时,要求全体官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领导干部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自觉预防和杜绝职务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官兵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扎实工作,集体荣誉感强,服务意识浓;要求官兵熟悉并正确运用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盐城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