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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行政办案工作取得新进展
为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7-10-15 新华日报消防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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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扬州市公安局维扬区分局江阳派出所在对某快速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未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违反了《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在查明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该派出所立场给予该单位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这是我省公安派出所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合一专项治理等活动,扎实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及时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一个镜头。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行政办案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派出所办案起数上升100.16%,警告人数上升65.68%,罚款个人数上升94.67%,罚款单位数上升221.67%,罚款金额数上升121.89%,责令“三停”数上升136.36%。在办理消防行政案件中,公安派出所除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外,对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还运用一般程序实施处罚,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查处范围也逐步扩大到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如过失引起火灾、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等等。同时,各地派出所充分发挥点多面广、辖区情况熟悉的特点,紧紧围绕当前各项消防监督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五小”场所的监督执法和夜间营业场所的错时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或者使用期间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等违法行为,逐步形成了“有监督检查,有行政处罚”的工作模式,为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的逐步深入,派出所消防民警的消防监督执法业务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一些民警敢于顶真碰硬,坚持依法办案,个案查处力度不断加大,相继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行政案件。当地新闻媒体通过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宣传报道派出所消防执法行为,警示了社会单位和个人,树立了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的权威性,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截至9月,全省公安派出所共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7418起,警告303人,罚款5515人,罚款单位1618家,责令“三停”单位1716家,行政拘留256人。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消防监督管理作为基层派出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公安业务的整体,明确工作目标,量化工作标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并出台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加强考核评比。今年,结合全省开展“百千万”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省消防总队共培训派出所消防民警2000多人,社区(治安)民警、驻村保安员21000多人。同时,通过蹲点指导、跟班学习、编制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手册等方式,加大业务指导力度,使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提高。同时,积极发挥派出所“两室”作用,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基础建设工作。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1904家、开展消防工作的驻村(社区)警务室14900家,派驻派出所消防协管员9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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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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