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邮市政府汇编《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消防安全被正式纳入,成为《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了消防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义务: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在隐患整改责任上,层层落实,由上到下,一级督办一级,由下到上,一级对一级负责,不断提高自身消防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消防站对外开放和消防宣传等,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为创建“平安高邮”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做好灭火救援保障,确保消防安全稳定,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灭火演习,通过实战检验处突能力,提高控制火灾能力,防止小火酿大灾。消防部队要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六熟悉”,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针对可能会发生火灾和容易发生火灾的单位、场所开展实战演练,确保“拉得出,打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