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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剑峰、顾丽华获“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光荣称号
 
苏 璇 20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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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岗位创佳绩 宋剑峰、顾丽华获“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光荣称号

  近日,共青团江苏省委授予淮安市消防支队副参谋长宋剑峰、盐城市消防支队亭湖区大队副大队长顾丽华“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光荣称号。

  宋剑峰无论在消防工作的哪个岗位,都能始终牢记使命,爱岗敬业。在消防中队任职期间,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使中队连续四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中队”。任淮安市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期间,他被抽调负责支队“三运会”集训队组训工作。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他没有休息一天,一心扑在训练上,认真组织带领队员摸爬滚打、刻苦训练,支队代表队在全省公安消防队竞赛中取得了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在司令部办公室工作期间,他经常放弃双休日、节假日,努力钻研业务知识,较好地发挥了业务骨干作用。入伍15年来,他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12次受到部队嘉奖,1次被省公安厅评为“岗位练兵标兵”,2005年被评为江苏省消防部队“十佳警官”,2006年被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尖兵”,并当选2005年度“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

  顾丽华长期从事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先后参与盐城招商场特大火灾、盐城市联运公司纵火骗保案等200多起重特大和疑难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工作,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能力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肯定。她对火灾原因的调查分析,多次被市公安局、支队等联合调查组所采纳,并成为结案的主要依据。多年来,凡第一现场经她勘查、认定的火灾,无一起被要求重新认定或涉及行政诉讼,火灾原因查清率达95%以上,对有人员伤亡的火灾原因查清率达100%。入伍以来,顾丽华先后荣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多次受到各级嘉奖,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十佳警官”,2006年被盐城市人民政府授予“盐城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被共青团盐城市委授予“盐城市新长征突出手”称号,被团省委、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等5家单位联合评为首届“江苏省杰出青年消防卫士”,并被评为 “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执法为民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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