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灭火战斗是法律赋予公安消防部队的神圣职责。然而在某些时候,当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正遭受火魔侵袭时,公安消防部队开展灭火战斗却会遭遇一些意想不到的阻碍……当然,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扰乱火场秩序 阻拦消防出警
酒后闹事遭严惩
日前,徐州市民江某带着无尽的悔恨从看守所走出来,结束了他10天的治安拘留处罚。3月下旬某日,徐州市贾汪消防中队接到指令,该区某居民小区发生火灾,便迅速出警赶赴火场,到场后,中队战士马上展开灭火战斗。但是,在灭火过程中,有1名男子酒后闹事,对火场指挥员进行辱骂、厮打,并堵在三楼楼道口对上楼灭火的战士进行推搡、殴打。经多次劝说,该男子仍胡搅蛮缠,恶意滋事,当即被在场的派出所民警强行制服带走。该名男子的举动严重影响了火场秩序,阻碍了对火灾的正常扑救,经派出所调查取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江某被治安拘留10天。
无独有偶。近日,连云港市民王某因酒后阻拦消防车行驶,妨碍消防部门执行公务,被该市公安局新浦分局治安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4月中旬某日晚22时许,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南路某汽车装潢店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连云港市消防支队迅速调集9辆消防车、54名官兵赶赴现场扑救。市交巡警二大队民警在110指令下赶到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其间,王某酒后不听执勤民警劝阻,强行冲撞管制区,并辱骂执勤民警,阻拦消防车行驶,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