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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回百转治“顽疾”
——宿迁宾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纪实
 
杜 飞、张继伯 200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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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宾馆位于宿迁市宿城区,由4幢楼组成。由于宾馆工程建设早,宾馆的贵宾楼、4号楼、5号楼作为人员住宿场所设有中央空调但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贵宾楼建筑仅有一部分敞开式楼梯,无法满足人员安全、快速疏散的需要,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去年4月7日,宿迁市消防支队向宿迁宾馆发出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一年内彻底整改,同时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今年4月9日,市消防支队对宿迁宾馆进行复查时发现其仍未整改,也是2006年度市政府挂牌督办的6家重大火灾隐患中是唯一没有整改的。

  宿迁宾馆位于城市中心,在即将到来的中考、高考期间将接待大量前来考试住宿的学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针对严重的火灾隐患,临近“五一”黄金周之际,市消防支队迅速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宿迁宾馆重大火灾隐患情况的的紧急报告》,争取市政府将此事作为节前重大事件专题研究督办。省消防总队也十分重视隐患整改情况,4月25日,专门派出专家指导组赴宿迁,实地查看了现场情况,并就宿迁宾馆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与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现场会办,提出了整改方案,要求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五一”节前铲除老大难隐患。

  4月28日,宿迁市政府领导相继作出整改批示。4月29日,市安委会召集安监、消防、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会同宿城区政府及区相关职能部门,在宿迁宾馆召开现场会办会,最终形成决议——提请市政府立即对宿迁宾馆进行停业整改,安监、消防等部门在隐患单位停业整改期间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并由市安委会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对宿迁宾馆实施停业整改的请示》。4月30日,宿迁市市长缪瑞林、副市长汤建鸣作出批示,同意停业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4月30日下午,在安委会的牵头下,安监、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来到宿迁宾馆,吊销该宾馆相关执照证件,市消防支队下达了停止营业的处罚决定。安委会要求宿迁宾馆尽早拿出切实的整改方案,妥善安排好职工的生活,同时关停期间要加强值班,从人防、技防等方面加强安全防控。各职能部门也将通力合作,消防部门在整改过程中,派专人指导,跟踪督办停业期间的隐患整改,未经验收合格,一天不得重新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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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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