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加大对火灾隐患等各种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日前,靖江市成立了一支由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工会、消防等参加的专职消防监督执法队伍。
专职消防监督执法队由10人组成,由靖江市公安局分管局长任队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队长,6名有关部门人员和2名合同制消防协管员为队员,配备两辆执法用车和两套消防监督检查器材。专职执法队的主要职责是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和存在的火灾隐患,重点开展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等源头性执法工作;对政府挂牌火灾隐患进行经常性指导和督查,确保挂牌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到位;对习惯性违法行为进行深入整治,通过错时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
靖江市政府要求执法队每周检查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夜间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坚持“清除火灾隐患、保护生命财产”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发现隐患不放过,隐患得不到整改不放过,整改效果不达标不放过,出了事故责任人不受到追究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