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 首页 >>科普宣传 >>媒体报道 >>新华日报消防专版 >>【51期】2006年05月15日 >>短消息
 
 
煤气起火努力自救 消防学习派上用场  
 
2006-07-13

大字 中字 小字



  4月中旬,南通市崇川区一男子在使用煤气罐时不慎引发火灾,所幸该男子平时经常学习消防知识,在火灾初起时就将煤气罐火成功扑灭,避免了更大事故的发生。当日上午10时19分,南通市消防支队接到该男子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火已被扑灭了。经过调查得知,原来该男子平时喜欢学习消防知识,经常阅读一些与火场逃生自救有关的报纸、杂志。家里不慎发生煤气罐火灾后,他首先向消防部门报警,然后再将阀门关死,并用水将余火扑灭,最后将煤气罐搬出室外。消防学习派上了大用场。

 



[作者:张于]



打印预览】【我要评论】 【返回顶部

审核人:白文广
 
 
相关文章:
   
首页  消防资讯  科普宣传  网上政务  工作动态  商务中心  消防博客  论 坛 

苏ICP备05003446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消防协会
CopyRight©2003-2006 《江苏消防网》版权所有

南京厚建软件 LivCMS 内容管理系统http://www.hogesoft.com 授权用户:http://www.js11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