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南通市崇川区一男子在使用煤气罐时不慎引发火灾,所幸该男子平时经常学习消防知识,在火灾初起时就将煤气罐火成功扑灭,避免了更大事故的发生。当日上午10时19分,南通市消防支队接到该男子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火已被扑灭了。经过调查得知,原来该男子平时喜欢学习消防知识,经常阅读一些与火场逃生自救有关的报纸、杂志。家里不慎发生煤气罐火灾后,他首先向消防部门报警,然后再将阀门关死,并用水将余火扑灭,最后将煤气罐搬出室外。消防学习派上了大用场。
[作者:张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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