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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街头出现“流动消防队”  
 
200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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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古城扬州的街头新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由8辆“消防车”、130人组成的“流动消防队”全天候屯警街面,守护平安。“流动消防队”是今年年初扬州市公安局依托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巡防大队组建的,这支队伍一队多能、一队多用,由15名民警和115名辅警组成,下设四个分队,配备8辆由巡逻车改装的“消防车”,实行四班三运转,屯警街面,24小时全天候巡逻防范。

  火灾事故的防范处置是治安防范和灾害事故处置的一项重要内容,扬州市公安局明确规定巡防大队“流动消防队”负有消防宣传、通报火情、初起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交通治安秩序的维护、火灾现场保护等职能,并制定了“流动消防队”队员岗前培训,消防业务学习、考核、演练和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等制度,明确火灾扑救过程中指挥员、驾驶员、战斗员的职责和操作程序,明确遇到火情后先期扑救任务以及与119指挥中心协调联络的方式和要求,明确现役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灭火指挥权的移交、职能转换的程序。扬州市消防支队则定期对队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消防技能训练。扬州市公安局还投入了10万多元,将8辆巡逻车辆改装成“消防车”,除装配治安巡逻、火场通信共用的通信装备外,还配备了灭火器、水带、水枪、消火栓扳手、灭火战斗服等消防“五小件”,充分发挥“流动消防队”警情信息及时、接处警到场迅速、地域环境熟悉、灵活机动的优势,确保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迅速扑救初起火灾。目前,“流动消防队”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又进一步拓宽工作职能,在协助现役公安消防力量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方面发挥了作用。



[作者: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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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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