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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风雨 终见彩虹――徐州市军供大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纪实  
 
200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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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去年年底,由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徐州市军供大厦经消防验收合格,摘掉了“省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警示牌。至此,这一存在7年之久的重大火灾隐患终于得到了彻底整改。回眸军供大厦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过程,可谓费尽周折。防患于未然。只有单位自身真正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才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营造一片安全的蓝天。

  徐州市军供大厦位于徐州市淮海东路144号,占地面积7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1990年投入使用,是一个集住宿、办公、餐饮、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楼。该建筑在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且在未经消防验收和安全检查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以致存在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烟系统、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设施,且主楼只有一部疏散楼梯等大量的“先天性”火灾隐患。

  还在大厦建设期间,徐州市消防支队就多次要求其建设者抓紧申报建筑审核、验收,整改火灾隐患,但该单位总是以资金紧张等为借口拒绝整改隐患。为此,消防支队依法对其进行了消防行政处罚。在多次督改未果的情况下,经过充分的论证,1999年5月10日,市消防支队依法对其下达《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正式立案,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了详细汇报。随后,该单位被确定为市级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市安委会向其下达了《重大火灾隐患督改通知书》。军供大厦及其主管单位市民政局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筹措资金70余万元,于2000年6月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设施。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设置机械防烟系统和缺少一部疏散楼梯的火灾隐患始终未得到彻底解决,整改工作停滞不前。

  2004年8月26日,徐州市政府办公室下达了《关于对徐州市东站加油站等11家重大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整改的通知》,要求各火灾隐患单位必须于2004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其中包括军供大厦。2004年9月14日公安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更是为隐患整改工作添加了强劲的动力。2004年11月,该单位投入资金15万余元,在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内安装了正压送风系统,并于2005年5月19日通过了消防验收。

  在整改最后一个火灾隐患――增加一部疏散楼梯时,又遇到了障碍。由于受其所处位置及周边环境的限制,增加疏散楼梯的难度非常大。但军供大厦不仅是一类高层建筑,还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只有一部疏散楼梯,后果不堪设想。徐州市消防支队决定迎难而上。2005年7月11日,经市火灾隐患专家组论证,将该单位确定为省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同年7月14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省级督办整改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26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于2005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军供大厦是其中之一。8月初,市消防支队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了武汉会议精神及全市火灾隐患整改现状,促使政府于8月16日、19日、23日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省、市两级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单位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在随后的整改过程中,市消防支队派监督员每周到整改施工现场检查一次,一方面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一方面帮助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期间,公安部两个督查组都专赴该单位整改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辛勤的汗水终于换来了胜利的喜悦。2005年12月1日,根据军供大厦的申请,徐州市组织专家组对该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工程进行了验收,经现场检查和论证讨论,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单位火灾隐患已消除。

 

总队防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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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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