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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五类场所参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张立伟 2006-08-31 扬子晚报*消防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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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1日,无锡市一家商场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无锡分公司签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单,成为该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实施后签下的第一单。该市纳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五类场所有:一是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床位数在50个以上的宾馆、就餐位在50座以上或就餐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众娱乐场所,包括夜总会、歌舞厅、录像厅、影剧院、卡拉OK厅、游乐厅、茶馆、网吧、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馆、桑拿浴室;公共的体育场、会堂;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二是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三是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四是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地铁。五是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包括营业性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化学品仓库、储罐场所,经营化学品且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商店,生产化学品的工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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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白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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