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公安厅消防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6月20日),全省共发生火灾10391起,死65人,伤40人,直接财产损失2201.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4%、36.3%、31%、19.1%。从调查情况分析,上半年全省火灾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农村火灾突出,伤亡重、损失大。上半年,乡村地区共发生火灾1478起,占全省调查火灾总数的38%,比城市建成区高出18.6%,比县城集镇高出40.2%;乡村地区火灾共造成38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92.8万元,分别占全省调查火灾总数的58.5%、62.5%、34.5%,其中,死亡人数比城市建成区高出153.3%,比县城集镇高出216.7%;直接财产损失比城市建成区高出22.4%,比县城集镇高出1.5%。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人员伤亡较多,库房火灾起数呈上升趋势。上半年,发生在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共284起,死亡7人,受伤3人,直接财产损失16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20.4%、38.5%,但死亡人数增加2人,伤人数增加1人。上半年,库房火灾共发生212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34.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伤亡人数相同,火灾起数上升54.8%,直接财产损失下降3.4%。
城乡居民住宅亡人火灾突出,并趋向老龄化和低龄化。上半年,全省共发生亡人火灾57起,死亡65人,从起火场所看,城乡居民住宅亡人火灾占绝对比例,共43起,死亡46人,占火灾死亡人数的70.8%。其中,村民住宅火灾所占比例较大,共发生32起,死亡34人,占火灾死亡人数的52.3%。从年龄分布来看,亡人火灾趋向老龄化和低龄化。全省上半年火灾死亡人员中,60岁以上老人26人,占全省火灾死亡人数的40%;10岁以下儿童9人,占全省火灾死亡人数的13.8%。
交通运输业火灾呈上升趋势。上半年,交通运输业火灾共发生173起,伤6人,直接财产损失106.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16.9%、6%,伤人数增加1人。
用火、用电、用气仍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上半年,电气故障引发火灾1109起,用火不慎引发火灾1033起,分别占调查火灾总数的28.5%和26.6%,是引发火灾的首要原因。从火灾死亡原因看,用火不慎、玩火共造成19人死亡,电气故障造成13人死亡,吸烟造成10人死亡,违章操作造成5人死亡,这些人为因素仍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