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走进南通任何一个基层派出所,你都会发现一间悬挂着“消防警务室”门牌的办公室,里面张贴着消防网络图、工作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图表,使你对消防业务一目了然,消防民警会热情接待你,为你新办场所的消防安全释疑解惑,向你介绍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灭火技能。据介绍,截至5月底,南通全市172个基层派出所均已设立了有专门办公场所的消防警务室,按要求配置了消防监督器材,建立了文本、电子两种类型消防基础台账,做到了辖区基本情况清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心里明白,社会面控制有措施、有落实。
近日,笔者前往海安一派出所采访,所长介绍了这样一件事情:一位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的一家单位,由于在建设初期没有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等手续,留下了许多隐患,该民警按照规定向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法律文书,要求单位及时申报消防审核资料,并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而单位负责人对此不屑一顾,既没申报资料,也不整改火灾隐患。派出所民警到期复查不合格后,依法进入了消防行政处罚程序。谁料一个月后,该单位的一个下属企业由于消防硬件设施和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了火灾,损失还不小。这把火烧醒了单位老总,单位不仅交纳了罚款,还很快整改了火灾隐患,依法办理了相关消防手续。所长说,消防监督工作与治安工作相辅相成,关键还是办案要公正、公平,服务要热情、细心,让人民群众感到你的正气,理解你的初衷。据了解,该派出所还创造性地推行了工作交办单制度,就是在社区民警开展分片管理的基础上,由所长、副所长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对各警务区进行随机抽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或未履行消防手续使用的单位(场所)后,由所长或分管所长制发工作交办单,发给警务区负责人,限期要求督促检查到位。这在内部办事程序上对社会民警进行工作约束,加大了社会面防控力度。今年以来,该所已交办单位52个,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8起。
在通州石港派出所悬挂的消防力量分布图上,笔者看到一个新鲜的字眼“消防点”。杨国华副所长介绍说,“消防点”就是在居民集中区、路边店选点放置一部分灭火器和简易灭火器材,加上保安联防消防队,基本能满足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每年由消防点和保安联防消防队扑救的小火差不多有20起。在参与火灾扑救中,很大程度上也提高了单位和居民防范火灾的意识,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参观通州村级“消防点”期间,笔者不禁回想起前不久在海门看到的一个灭火演练场景,在三星镇中心小学操场上,两间“仓库”发生“火灾”后,不一会儿,附近的镇南村志愿消防队赶来了,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赶来了,三星镇专职消防队赶来了,企业义务队也赶来了。在派出所所长指挥下,现场秩序井然,有的疏散物资,有的供水,有的控制火势蔓延,一时间水龙奔腾,大火很快低下了头。
近几年来,南通各地基层派出所将社会面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到公安基础工作之中,加大了社会面消防控制力度,逐步消灭了消防监督工作的死角。同时,派出所也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到工作范畴,结合社区警务战略的展开,在入户调查中对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消防知识;到村、镇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时,也不忘消防知识的普及。用一位派出所长的话说,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是形势的需要,是公安基础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我们只有权利把它做好、做实,没有权利将它放在一边,听之任之。万一失了火,我们没有尽到责任,后悔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