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10时02分,连云港市消防支队海州幸福路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海州开发区的德邦集团有限公司东大门院内工地塔吊上,一女子欲轻生。接警后,中队官兵迅速赶往现场救人。
消防官兵在现场发现,欲轻生的女子正在塔吊顶部来回走动,并不时摆弄塔吊上的吊绳和金属零件,显得十分不安。经询问得知,该女子30来岁,是一包工头的妻子。因为该工地拖欠其丈夫5万元余款未还且多次上门追要一直无果,情急之下,她便爬上了塔吊,欲以死来要挟工地还款。
消防官兵一边通过喊话,试图稳定其情绪,一边迅速在塔吊旁展开救生气垫,以防不测。公安民警联系到了工地的负责人、欠款人和该女子的家人到现场后,一起做起了该女子的思想工作,但劝说无用。
时间到了下午5时20分,7个多小时过去了。在持续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为防意外发生,指挥员果断下令:上塔救人!两名消防官兵迅速登上塔吊实施救援,一边向其靠近,一边继续喊话,在确认该女子只是想讨回欠款并无轻生念头后,塔下的公安、劳动监察等部门责成欠款人立即还清该女子所有债务。施救官兵在做通该女子的思想工作后,成功登上吊顶,将其安全解救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