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少年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自护能力,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尤其是火灾伤害的发生,江苏省少工委、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近日联合组织开展全省“少年儿童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求各市少工委和消防支队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至少申报一所学校,经省创建活动办公室审批后,成为省“少年儿童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单位。在此基础上,省创建活动办公室评选百所省级“少年儿童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并挂牌;对活动组织较好的市少工委、消防支队授予“少年儿童消防教育优秀组织奖”;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少年儿童消防教育先进个人”。
在省少工委、省公安厅消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少年儿童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中,对创建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器材健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应急预案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有义务消防组织,有公安消防部门的同志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有固定联系的消防站或消防教育基地。二是全校学生和教职工熟知火警电话号码、报警方法并会使用简易灭火器材。能利用橱窗、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宣传阵地经常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三是每学年不少于两次消防知识课堂教学,两次消防题材的少先队主题活动,一次到消防站或消防教育基地参观体验,一次应急疏散演习。四是每学年在周边社区与公安消防部队共同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五是联系一所农村小学或以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为主体的学校作为“手拉手”合作学校,定期开展消防类的互动活动,每学年至少为对方100名少先队员举办一期免费的以消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平安自护夏令营”。
[作者:苏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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