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近十年来我国发生的重特大亡人火灾,其中不乏因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不畅等影响消防安全疏散而造成群死群伤的案例。以下几例火灾事故的教训是十分惨痛的。
1994年11月27日,辽宁省阜新市“艺苑”歌舞厅发生特大火灾,233名舞客葬身火海,死者大多是20岁上下的青年。火灾的直接原因是舞客邢胜利用卷着的报纸燃火点烟,随手将未熄灭的报纸扔进所坐沙发的破损洞内,引燃沙发导致起火。而舞厅严重超员、装修中使用大量的易燃装饰材料、舞厅起火后经营者没有及时打开安全出口进行疏导,导致火灾中数百个人一齐涌向宽仅85厘米的舞厅唯一出口逃命,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1998年1月29日,位于湖南长沙市八一西路的燕山酒家,因一名保安人员使用酒精炉取暖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而发生大火。楼内三个楼梯口堵死了两个,用来堆放杂物和改作服务员宿舍,起火时楼内的人们被大火牢牢地封锁在里面,无路逃生,40人葬身火海,90人烧伤致残。
2000年3月29日,河南省焦作市个体经营的天堂音像俱乐部失火。该俱乐部平时就将两个消防安全出口封死,当天夜间营业时,又将仅有的一个出口上锁,致使80多人被锁在厅内。结果大火燃起,里面的人员无处逃生,很快将74名顾客和员工吞噬。
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火灾,造成309人因吸入有毒烟气窒息死亡的悲剧。据了解,火灾发生前,通往四层歌舞厅的楼梯通道全被铁栅门封死,惟一上下的通道仅仅是一部电梯。发现起火后,位于四层的商厦管理者通知电工断电,电梯停止运行,在歌舞厅的人们此时已经困在了牢笼之中。当浓烟袭向四楼歌舞厅时,大多数人本能地向歌舞厅后部移动,在歌舞厅后部南侧有一个隐蔽的小门,本是通往另一个楼梯的出口,却被封闭成了一个杂货储藏室,最终在这面积不大的地方就倒下了200余人。
[作者:吴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