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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科普宣传 >>媒体报道 >>扬子晚报消防专版 >>【23期】2006年02月21日
 
 
谨防小孩玩火酿祸  
2006-07-13


  2月3日,宿迁市泗洪县淮海职业中学校内一小卖部发生火灾,造成一名7岁儿童张某死亡。经调查,发生火灾的小卖部为上下两层,一层做小卖部,二层用于住宿和存放货物。当日下午3时左右,张某在二层房内玩耍气体打火机时不慎点燃床单,引发火灾。由于报警晚,张某在此次火灾中不幸丧生。
儿童好奇心强,常常爱玩火,而且不顾环境和后果,血与火的教训已多次为人们敲响警钟。为了防止小孩玩火,避免引起火灾,家庭、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将有关火灾案例讲解给孩子们听,引导孩子从小就树立起较强的防火意识。家内的火柴、打火机要放在小孩不易拿到的地方,平时不能将打火机当作玩物让孩子玩耍,家中的液化气灶不要让孩子任意开启。家长外出时不能将小孩独自留在家中,更不能将其锁在室内,最好是托人照看。小孩燃放鞭炮时,家长要予以照顾,在旁指导,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作者:沙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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