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防协会消防检测分会、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于5月22日下午在南京联合召开了消防中介检测规范化工作研讨会。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谢亚东处长、张志远高工、陆寿娣工程师,江苏省消防协会负责消防中介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咨询工作的黄禄年副秘书长、培训部副主任王万能高工,南京消防技术服务事务所、苏州市消防技术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市消防技术服务事务所、盐城市消防技术服务事务所、扬州平安电气消防检测有限公司、江苏建安消防服务中心的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检测依据标准、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检测报告、检测原始记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研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陆寿娣工程师、实验室资质认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张志远高级工程师就消防中介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了重点讲解和辅导,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目前检测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检测依据标准修订滞后。目前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依据标准有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和DB32/186-1998《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标准。由于公安行业标准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缺少检验结果判定规则,我省消防中介检测单位在申请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以及平时的检测工作中均采用的是江苏省地方标准DB/186-1998《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而江苏省地方标准修订滞后,已10年未修订,该标准很多引用标准已被修订,有一些技术要求与公安行业标准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不一致。由此有一些消防支(大)队已指出检测单位使用标准不当。
2.检测报告数据和结果准确、客观、真实性不够。目前普遍存在基本信息不全,判定用语不规范,不标准等问题。如:对含有抽样检测的消防设施系统,报告中没有抽样日期、抽样方法、抽样位置、抽样人等方面的信息;检验报告结果无法溯源到原始记录及样品;对检验报告中应该用数字表述的数据,有的检测单位使用了“符合”等文字表述;对检验结论判定,有的检测单位使用了“基本合格、基本符合”等模糊的判定用语,有的甚至没有判定结论;有的检测单位在检测报告上标注了有效期及其他限制性语言。
3.检测原始记录信息不全,所检样品不能再现。目前普遍存在记录信息不全、不规范、不标准的情况。如大多数单位对有要求实施抽样检测的消防设施系统,没有抽样方案计划,没有抽样人,环境条件,以及所抽样品所在位置等信息记录,所检样品无法再现;对一些大的消防设施工程项目中火灾报警探头数量达几千个,检测单位普遍存在抽样检验无原始记录,是否实施检验无法考证;有一些单位检测数据、记录不规范,随意涂改,有的甚至不记录。
4.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资料规范统一性不够。一是检测设施系统用语不规范、不标准。例:现申请检测系统项目定名为钢结构防火涂料,而涂料是产品不在中介检测范围之内,建议表述为钢结构防火涂装;二是检测单位填写的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中的检测产品类别、检测项目参数不够规范统一,有的分解至系统产品,有的分解至系统产品的具体技术性能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与会同志通过讨论,提出工作建议如下:
1.建议省消防协会消防检测分会结合2006年4月1日国家发布施行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针对消防中介检测单位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实验室资质认定内审员和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班,统一规范实验室认定申报资料,以解决消防检测单位实验室资质认定接受每年度的监督复评,认真贯彻新标准。
2.建议省消防协会与省消防总队协调,明确如何采用检测标准问题,确保检测单位使用的标准现行有效。
3.建议省消防协会消防检测分会组织有关检测单位的技术人员对检验报告的基本格式、检验结果判定用语、检验原始记录、抽样方法要求起草出台一个指导性工作规程,进一步统一规范检验报告格式,规范检验原始记录等。
4.建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与省消防协会建立消防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和年度监督现场考评技术专家库,以利保障资质认定、年度监督复评现场考评技术评价的统一性。
江苏省消防协会消防检测分会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