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2006-09-27 11:31:10 【大字 中字 小字】 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对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作了全面部署,对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十一五”消防工作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指导各级政府和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中同时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鼓励发展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居委会、村委会要制订防火安全公约,定期检查本区域公共消防安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有关行业、单位要大力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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