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消防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防火门行业分会《关于开展防火门行业分会会员单位质量检查的通知》([2007]苏消协行2号)的要求,由防火门行业分会组织并邀请江苏省消防协会有关专家以及各市联络工作处(协会)的有关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于2007年9月12日至9月30日对全省生产钢、木质防火门会员单位的销售价格、材料选用和质量情况进行了自律性检查。
一、基本情况
对防火门企业的自律性检查主要目的是了解防火门企业在执行“最低限价”以及原材料选用、生产工艺、新材料研制和开发、成品门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大多数会员单位对本次自律检查都很重视,认为很有必要,能积极配合,并向检查组对行业分会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本次自律检查共检查66家钢、木质防火门生产单位,从检查情况看,部分企业还是用传统的方式制造防火门,材料选用基本上是柳桉、杉木、松木、三合板、防火板、硅酸铝棉等;也有部分企业采用了新型防火门芯;还有的企业在装饰防火门和实木防火门的研制上有了新的突破。这些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提高了防火门质量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二、“最低限价”执行情况
这次检查的单位中有21家因搬迁、换证、暂停证书等原因未查到合同,生产企业共提供销售合同296份,检查组对每家企业抽查了3份合同。从抽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销售合同价格偏低于防火门“最低限价”,木质甲级门最高价(综合价)为700元/ m2,最低价为230元/ m2,一般都在300元/ m2~400元/ m2之间;钢质甲级防火门最高价(综合价)为3500元/ m2,最低价为390元/ m2,一般都在400元/ m2~550元/ m2之间。
三、防火门产品与型式检验产品一致性情况
本次检查的66家生产企业,有17家生产企业能较好地按照要求生产,在产品结构、材料选用、规格尺寸、制作工艺等方面基本和型式检验报告一致。这些单位是:无锡河马消防器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京安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格满林(南京)实业有限公司、南通防火门厂、江苏海陆装饰有限公司、淮安天成防火门窗有限公司、南京五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宜兴市天马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盐城市云海防火门窗有限公司、常州市宝盾门业有限公司、常州市江南保安器材有限公司、姜堰市兴顺防火材料有限公司、扬州扬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苏州防火设备厂、苏鑫装饰(集团)公司苏州市苏鑫防火门总厂、太仓市浏河防火防盗门窗厂、宜兴市富丽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其他企业在产品材料选用,工艺尺寸等方面与型式检验报告都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主要问题有:
1、门框尺寸:有15家企业门框侧壁宽度小于型式检验报告中图示尺寸,有少数企业型式检验报告中门框向火面包有防火板,而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没有包防火板;还有的送检时经浸泡阻燃处理的,检查时发现未经浸泡处理。
2、门扇骨架:有2家企业改变了型式检验报告中的门扇及骨架材料,木质门由柳桉降为杉木,钢质门降低了钢板的厚度。
3、门扇三合板:有2家企业的三合板厚度小于型式检验报告中的图示尺寸。
4、门扇防火板:有4家企业采用的防火板粗制滥造或降低了防火板的厚度。
5、门扇填充材料:有1家门芯填充材料与型式检验报告不一致,内填充硅酸铝棉改为岩棉。
6、门扇填充情况:有9家门芯填充物填充缝隙较大,厚薄不均。
7、门扇厚度:有7家门扇厚度小于型式检验报告厚度。
四、防火门生产原材料的选用及新型材料的研制和开发
从各企业成品门送检图纸材料选用的情况看,材料选用基本上是柳桉、杉木、松木、三合板、防火板、硅酸铝棉等,但也有的企业领导能积极开动脑筋,引进、研制开发新材料、新工艺,内填充采用轻质绝热不燃板、珍珠岩板等,间隙用特制防火胶填实,如姜堰市兴顺防火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宝盾门业有限公司、江苏京安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苏州防火设备厂等单位。无锡河马消防器材集团有限公司、南通防火门厂、淮安天成防火门窗有限公司、太仓市浏河防火防盗门窗厂、无锡市天成防火材料有限公司、苏州永安消防器材厂等单位都引进了新型防火门芯搞新品开发,目前基本上都已送检。值得一提的是宜兴市富丽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由于领导班子的重视,正集中人力、财力搞技术革新,已开发出“空芯门扇新技术”,正在申请专利,这项技术,既减轻了防火门扇的重量,又做到了性能可靠,节能环保,目前他们正集中精力,争取门框材料的选用有新的突破。常熟市丰盛建筑装潢木业有限公司、泉顺发木工业(中国)有限公司、江苏天木消防器材木业有限公司、无锡森鑫门窗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装饰防火门和实木防火门的研制;宜兴天马消防器材厂购买了天津消防研究所模压式门芯板的专利技术现已进行了投产;防火防盗门也有很多厂家正在进一步的研制,这些产品的研制开发,将进一步提高防火门耐火极限,保证了产品质量。
五、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最低限价”执行不力。行业分会制定自律性“最低限价”的初衷,首先是为了不因盲目降低成本而影响产品质量,其次是为了保障会员单位在本省市场有一个合理的利润空间。从这次检查防火门销售合同的价格对照“最低限价”看,各防火门销售价均低于“最低限价”,综合情况看,一是价格过低影响产品质量;二是价格高、质量好,市场竞争力小。三是如果执行“最低限价”,在市场竞标过程中难以中标,用户投标要求是最低价中标,由此造成同行拼命降低价格和降低质量,为了保住市场而进行恶性竞争。
2、防火门质量还有待提高。从这次检查成品门现场解剖情况看,普遍存在门框材料尺寸小于型式检验报告图示的尺寸;门扇厚度负误差;在内填充方面,有些企业存在填充不紧密,厚度不均,造成空隙超过了20毫米,形成材料下沉,造成下实上空现象;在门扇材料选用方面,有个别企业与型式检验报告送检样品门不一致,而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却用了其他材料。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是为了送检时一次性成功,生产时为节省成本,又缩减材料尺寸,形成偷工减料现象;二是市场准入规则有漏洞,即产品通过3C认证,型式认可和强制检验就能进入市场,消防监督部门和用户只查其合法生产资质不查其内在质量,而合法的生产资质只能证明有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而不能保证投入市场每批产品都合格;三是消防产品发证、监督管理制度存在漏洞。防火门产品型式认可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负责实施,在工厂检查前都是事先通知企业,然后企业准备好样品,待封样送检,企业为了通过型式检验、监督复查检验,往往是不惜代价,精工细作送检样品。若企业按型式检验报告图纸要求生产,产品生产成本很高,无法参与市场竞争,因此,投入市场的产品,生产企业为追求利润就违规按市场价格选用材料制作产品;四是企业缺乏耐火性能的检验设备。由于送国家检验中心检测路途远、周期长、成本高,企业开展新工艺、新材料研制防火门产品往往流于形式,从而导致投入市场的产品质量与型式检验报告图纸要求不一致。
六、建议
1、加大宣传自律价格的力度,让市场、社会了解“最低限价”的目的,共同提高认识,营造一个好的市场环境。
2、充分发挥协会行业分会的职能作用,协助政府职能部门规范防火门产品的生产制作、市场销售、质量控制、监督等行为。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发证后产品质量监督措施,把好生产源头关。同时,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要采取验货检查检验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合格才能安装。
3、针对防火门产品在市场上存在相互压价等恶性竞争行为,建议国家消防行政部门、标准化部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消防检测中心等有关行政和技术部门进一步制订适合满足使用要求,利于质量控制的产品生产标准。
4、行业分会要加强防火门产品科技含量的指导,帮助企业研制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做到降低防火门生产成本的同时保障产品质量。
5、要积极配合消防行政机构对市场销售使用的防火门产品进行质量抽查,严把产品质量关和施工现场关、工程验收关,加大市场查处力度,彻底遏制不顾产品质量,低价销售不正当竞争行为,把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拒之门外,保护合格企业的利益,让市场来决定质量,决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