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07年江苏省消防协会灭火器行业分会会费和管理费的通知 2007-12-10 14:13:59 【大字 中字 小字】 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消防协会章程》以及《灭火器行业分会自律规章》的相关规定,会员单位每年应缴纳相应的会费和管理费,会费和管理费为:会长单位15000元,副会长单位10000元,其他会员单位5000元。望各会员单位于近期将费用汇至江苏省消防协会(缴费回执传真至协会),账号:4301024109100011077,开户行:工行龙江分理处。 联系人:吴锦朝,石慧 电话:025-86335719,86335722(传真)。 江苏省消防协会灭火器行业分会 二O O七年十二月七日
根据《江苏省消防协会章程》以及《灭火器行业分会自律规章》的相关规定,会员单位每年应缴纳相应的会费和管理费,会费和管理费为:会长单位15000元,副会长单位10000元,其他会员单位5000元。望各会员单位于近期将费用汇至江苏省消防协会(缴费回执传真至协会),账号:4301024109100011077,开户行:工行龙江分理处。
联系人:吴锦朝,石慧
江苏省消防协会灭火器行业分会
二O O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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